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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门道歉被法院纳入强制执行范围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强制执行的内容不再仅仅局限于钱物,在公共通道内堆放杂物,邻里纠纷中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也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移除杂物或是登门道歉。昨晚徐汇法院就进行了这样的执行。

  昨晚7时20分,徐汇区法院门口,15辆警车与44名法警拉开了本年度的第一次集中专项执行的序幕。他们被划分为4组,每组又分两路,奔赴马当路、宜山路、七莘路等地区。据了解,此次执行主要针对民间借贷、电信欠费、物管拖欠等46个案件,涉及金额300多万元。

  家住长桥一村59号508室的徐钦元看到前来强制执行的法官感到非常意外。半年前,邻居到法院以徐家侵占过道影响生活为由提起民事诉讼。昨晚在法警的监督下,徐钦元将堆积在过道、影响邻居生活的杂物搬回家。据执行法警介绍,这是他们第二次对此案件进行“行为”强制执行。

  参与昨晚集中执行的侯荣康法官告诉记者,“行为执行”是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法院这样的“行为执行”较多地出现在夫妻与邻里纠纷中。和过去相比,很多夫妻与邻里之间的纠纷越来越多地诉诸法律,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范围扩大、类型增多、难度增加。

  侯荣康说,由于“行为执行”的反复性,相比普通的执行标的具有给付内容的钱款或者物品,这种强制被执行人登门道歉、移除妨碍物等具体“行为执行”难度更大。

  侯荣康法官表示,比起法院的强制执行,更多的要依靠公民的自我道德约束,但上门的法官不仅仅是去要求被执行人做什么,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

  晚上11时,整个集中专项执行结束,据相关负责人称,此次强制执行效果明显,追回欠款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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