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仲裁法 > 仲裁程序 >
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当事人仲裁申请书几日内决
www.110.com 2010-07-21 14:57

     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当事人仲裁申清书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埋,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埋,并说明埋由;如果深圳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则由本会秘书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本会的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有关资料送达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辩,选定仲裁员,如果提出反请求,则也可在此期间提出。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