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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劳动仲裁“自家”纠纷
www.110.com 2010-07-21 14:32

  导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然而,近日井陉县一名读者向本报反映,2008年她与井陉县一家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合同,不慎出现工伤却得不到解决。她将案件申诉到设立在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然迟迟得不到解决。后来她才得知该委员会主管副局长,竟然是她申诉的劳务派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王晓红手部受伤,一直要求工伤赔偿

  发生工伤要求仲裁

  王晓红告诉记者,2008年3月14日她与井陉县助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助成人力)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期限为1年10个月。随后,她被派到井陉县一家工厂从事工作。2008年12月29日15时许,王晓红在工作中右手意外受伤。

  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晓红的右手受伤属于因工负伤。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王晓红工伤属于六级伤残。

  2009年9月,拿着两份鉴定书,王晓红找到了井陉县助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要求工伤赔偿。“助成人力的工作人员让我去找井陉县就业服务局的局长许味堂。”王晓红的丈夫王秀军称,他也没有多想为什么要找许,“人家让找谁,咱就找谁。”王秀军说,他多次找许味堂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打发走。

  今年1月19日,王晓红向井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裁决助成人力与她工作的厂子赔偿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费共计142775元。

  副局长劳动仲裁“自家”纠纷

  等了近一个月,王晓红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我过去,他们告诉我,这个事需主管的领导点头才能办,让我继续等。”王晓红的丈夫王秀军说,找了两次后,均得到这样的答复。

  “我一打听,井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管领导竟然是许味堂。”王秀军说,随后,他通过朋友又从工商部门打听到,助成人力的法定代表人也是许味堂。这下,王秀军与王晓红都傻眼了。

  “告状告到了人家家里,这怎么会帮咱说理啊?”王晓红说,她听到这个消息后,感觉又荒唐又无奈。

  6月22日,记者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到,井陉县助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的性质是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确是许味堂,注册时间是2005年。同时记者了解到,许味堂是井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井陉县就业服务局局长,负责劳动就业与检察科、劳动争议仲裁。

  据王秀军说,他打听到井陉县助成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是目前井陉县最大的劳务派遣企业,通过劳务派遣从劳动者身上获取每月30到40元的劳务费。

  井陉县委组织部将进行调查

  22日,助成人力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不签订合同,劳动者都是跟企业签,并且是免费介绍工作。当记者拿出王晓红的合同书后,该工作人员称“不知道”,不再回答任何问题。

  许味堂对记者表示,他确实是助成人力的法定代表人,该企业由井陉县就业服务局出资注册。许味堂承认他身为公务员从事企业经营属于违规。但他解释说,这属于特殊情况,因为井陉县搞劳务派遣在石家庄都比较早,他到了就业服务局想先搞起来,将这个企业做成规模,方便当地老百姓就业,“我就是帮忙过渡一下”。

  许味堂称自己在助成人力一直是无偿服务,未获取任何利益,另外助成人力也未赢利,只是没有亏损。记者询问,为什么过渡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过渡完。许味堂称,他一直在考虑,但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

  对于王晓红申请的劳动仲裁一事,许味堂称,他已经跟局里说明,提出自己回避。但他承认,毕竟自己是主管这块业务的,工作人员会考虑到自己的因素,这也是他自己担心的。但他称,即使当事人认为对该局劳动仲裁的处理有异议,还有法院可以解决。

  许味堂称,王晓红称劳动仲裁拖的时间长,并不是该局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依法办理,而是自己希望走调解。“这也合乎法律规定,也是任何地方劳动仲裁委员会鼓励的方法。”许味堂说,王晓红的工伤应该是厂里和助成人力一起担负的,厂子已经基本同意了,他们会尽快解决。22日,井陉县县委组织部表示,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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