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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当庭裁得4.5万元
www.110.com 2010-07-21 14:32

仲裁 当庭裁得4.5万元

  可能还将产生一次仲裁

  7月29日,本报06版以《32岁小伙摔成“废人”》为题报道了家住蓬溪县的32岁小伙杨小洪在今年3月17日为工地上的塔吊接电线时从几十米的高空摔下,后经诊断为胸部闭合性损伤、右侧血气胸、右侧肺损伤、左侧胸腔积血等,经过多方协调,蓬溪县九建公司送来了19万余元的治疗费,但由于杨小洪病情严重,19万余元的治疗费用光了不说,杨家还拖欠了医院2万余元的费用。7月31日下午3点,杨小洪的委托代理人与蓬溪县九建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准时到达了蓬溪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前依法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开庭后,双方各自陈词,杨家要求九建公司将杨小洪拖欠市人民医院的2.5万元医疗费付清后,还要支付杨小洪后期治疗费20万元。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指出,杨家所要求的20万元后期治疗费只有医院的证明作为依据,未列出明细表,证据不足,故没有支持。经过审理,仲裁委员会当庭裁决,由蓬溪县九建公司支付4.5万元的费用(包括应支付给市人民医院的2.5万元欠费以及当前的2万元治疗费)。6日前,裁决书将送到双方手中,而4.5万元钱也将于8日前送到杨小洪手中。仲裁委员会表示,如果8日前九建公司未将钱送到杨小洪手中,杨小洪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同时,蓬溪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人员还表示,当天所裁决的4.5万元并不表示此案的终结。“杨小洪的后期治疗费用还有可能发生,如果杨小洪和蓬溪县九建公司还不能达成协议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还会产生一次仲裁。届时,杨小洪可提出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以及各种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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