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仲裁法 > 仲裁动态 >
仲裁法司法解释出台 有关方面就实施答记者问
www.110.com 2010-07-21 14: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5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9月8日正式公布实施。该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和民四庭共同起草完成。研究室、民四庭负责人就仲裁法司法解释制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仲裁法司法解释已经正式发布了。请谈一谈这一司法解释出台的意义。

    答:大家知道,构建和维护社会和谐是党中央确定的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而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国在以诉讼为中心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特别是1995年仲裁法颁布以来,我国的仲裁制度不断完善,成立了相当数量的仲裁机构,受理了不少仲裁案件,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经济关系稳定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法律赋予了人民法院对仲裁活动进行司法监督和支持的重要审判职能。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相关仲裁案件的数量增长较快,其中涉及到较多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予以解决。我们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制定了本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人民法院对仲裁事业的支持力度,规范和完善人民法院对仲裁活动的监督,有力推动仲裁功能的发挥,同时确保仲裁裁决公正,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解释的出台,本身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动中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的一项重大举措。

  记者:制定该司法解释遵循了哪些原则?

    答:我院制定仲裁法司法解释严格遵循了以下四个原则:1.严格依法制定原则。制定仲裁法司法解释,我们严格依照仲裁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其立法精神,符合法律本意,既不超越法律,也不与法律相违背。2.务实原则。司法解释只对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仲裁案件具体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规定,针对性强,重视可操作性。3.有限原则。司法解释只规定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有关的内容,其他与仲裁有关的问题不予涉及。我们可以看到,司法解释针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审查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案件等三部分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4.平衡原则。我院一贯注重发挥诉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坚持维护仲裁的独立性和履行监督职责的平衡。司法解释坚持对仲裁活动支持与监督相平衡的基本要求,注重维护和发挥仲裁机制解决纠纷的作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