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中国香港国际仲裁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自 1992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本规例由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英交简称是HKIAC)印发,供同意循简易程序解决纠纷的人士使用。规例由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香港分会)订定,以配合小型工程标准形式合约使用。因本规例亦适用于建筑业及其它行业处理多类商务纠纷,故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刊印供各界参照采用。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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