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法 > 专利动态 >
新修改的国家专利法有望明年下半年出台
www.110.com 2010-07-08 16:41

  若SARS再来特效药生产将不受限

  据新闻晨报报道记者从昨天在沪召开的“生物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获悉,新的国家草案第三次修正正在意见征询中,大家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如果一旦出现类似SARS、禽流感等传染病蔓延现象,而特效药却受无法大规模生产时,国家知识产权将有权向有生产特效药能力的厂家颁发强制许可证,以控制疫情蔓延和医治病人。新修改的国家专利法有望明年下半年出台。

  从目前的情况看,治疗此类传染病的特效药或医疗技术往往掌握在医药公司手中,并申请了多项专利,除非交纳巨额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否则既使是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也不能生产此类药物。

  据国家专利局医药审查部西药处处长孙俐介绍,1985年4月1日实施的我国首部专利法就有上述表示,但概念比较模糊,如何判断传染病流行,怎样定量,都没有具体规定,很难操作。而新的专利法将明确规定,在“流行病的出现、蔓延导致公共健康危机”以及“预防流行病的出现、控制流行病的蔓延或者医治流行病病人”的情况下,国家专利局可以向有生产条件的医药企业颁发专利强制许可证,允许其生产针对该流行病的专利特效药,并以合理的价格销售,应对大规模的公共健康危机。

  长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事审查的专家冯云说,公共健康危机,包括与艾滋病、结核病、疟疾等流行病有关的危机,一律以卫生部公布的疫情为准,一旦构成国家紧急情况或者非常情况,专利授权机关都可以采取专利强制许可措施,确保公众获得更便宜、更丰富的医药产品和服务,以保障公众健康,“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