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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改广求民意 费用嫌过高程序盼透明
www.110.com 2010-07-08 16:42

 8月31日,不经意上了一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后,贵州的电子工程师熊开怀觉得有话要说。 

  他看了一篇文章——《修改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标题后面有个“发表意见”的链接,示意他可以在网上直接留言。   

  “我2004年2月28日开始申请专利,但是今年4月才收到通知书要求进行补正。都两年多了。”熊开怀说。这篇600多字的留言,表达了他的困惑。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法条司一位官员介绍,自2006年7月31日,《专利法》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至今,公众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给出了很多建议,“他们来自各行各业”。 

  嫌费用过高 

  在众多意见中,提及频率最高的,是关于和维持的费用问题。 

  “民间发明家形似乞丐。”四川省泸州市的张华贵这样说。 

  他是8项专利的发明者。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到2001年,他一共投入了250余万元。但是由于没能及时转化成经济效益,他甚至已无力缴纳专利年费。 

   “2005年我的一项专利因交不上年费被‘终止’。到了12月,我向朋友借钱,除了年费,又交了300元滞纳金、1000元恢复费,才得以恢复。可事隔 不到三个月,我又收到一份缴费通知书:限于2006年8月28日前缴纳2000元年费、500元滞纳金,共2500元。” 

  按照《年费计算表》,专利获准后第1年至第3年的年费标准值是900元。之后每三年会增加一些。到第七年升至2000元,以后每三年涨2000元。到第16年,费用会高达8000元。 

  一个留言者说,他在看到这个表格后,“产生了放弃的想法”。 

  因而,不止一个建议者要求知识产权局能够允许年费缓交,或等专利有经济效益之后补交。甚至一些建议者要求取消专利申请、授权、维持的收费政策。 

  “不但不应该收费,还要对好的项目进行奖励!”一个建议者说。他认为,这样才把国家鼓励创新、发明的政策,落到实际行动中。 

  盼程序透明 

  除了费用问题,申请程序中的不便利、不透明,让众多专利申请人感到困惑。 

  2004年,熊开怀的发明成型之后,为了推广并转化成经济利益,他选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但他没想到一等就是两年。 

  即使等来了通知,他也开心不起来。“过了两年,又要求我补正。我觉得和专利审查员的理解有不一致的地方,就发信商榷。但审查员根本就置之不理。”他最后没有继续申请实用新型。“有理不让说,不想再麻烦了。” 

  有类似经历的一些专利申请人,也纷纷发表意见,要求程序更简单、公开和透明。他们都担心,审查者过多的主观因素,会导致出现不公平现象。 

  “我相信,如果程序规范,对于自由裁量部分,审查者能充分说明理由,并听取申请人申辩,那么,即使发明没审核通过,我也无话可说。”王凭陵说。他申请的一项专利正在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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