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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须知
www.110.com 2010-07-08 17:08

  为什么要进行

  一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将这种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什么样的发明创造才能获得专利权(专利应具备的基本特征)?

  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 1、在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2、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3、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

  不给予的情况

  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什么是现有技术?现有技术能否申请专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现有技术”一词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的技术。这和专利法中所称的“已有的技术”是同一概念,也包含说明书所指的技术背景。现有技术,不再具有新颖性,因而不能申请专利。

  什么是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发明人、设计人和专利权人有什么关规定?

  职务发明: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材料、或不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但单位应给予发明人奖金和报酬。

  非职务发明:职务发明以外的发明为非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归发明人个人所有,几个人共同完成的,归几个人共有。

  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重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发明完成过程中,帮助进行一般性的测试、试验、加工、计算或资料整理以及进行领导和后勤支持工作的人员不是发明人。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可以有偿或无偿转让、或继承。(而专利技术转让只是使受让方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使用该专利技术)。

  专利权人:是某项专利这一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即为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

  委托代理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应提供那些文件?

  (一)与申请项目有关的检索文件和背景材料。例如,与申请项目相近或相似的在先专利文件、文献、期刊、图纸等。委托申请中国发明专利时最好事先进行专利检索,否则,所申请的项目在申请的审查过程中很容易被驳回。

  (二)所申请项目的书面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那些技术问题。

  3、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如:所申请项目的是一种产品,技术措施及技术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各零件的连接、布局、相互关系及它们在所申请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间的组合方式和详细的动态方式,所申请的是一种方法,技术措施和技术特征是指的工艺、工艺参数及工艺中有关细节。此外,还应提供所申请项目的至少-个具体实例(这里的具体实例不是指模型或实物,而是表现具体实例的附图和文字说明,只有在通过图纸和文字仍无法说明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措施时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实物,用以说明所申请的主题)。

  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碳素笔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1、2、3…..)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

  4、所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者试验中所产生的现象;

  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试)验结论,客观地说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如无实验数据,或实验结论,发明人应当对发明进行客观分析,推断发明可能有的优缺点;

  6、发明人认为的所申请项目与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

  7、发明人认为应当属于技术秘密的内容。

  委托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应当是客观的、真实的,在可能情况下发明人应当向代理人当面解释和说明有关技术细节。在必要的情况下委托人应当根据代理人要求提供进-步的技术资料、证据等文件。

  委托办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时应能提供如下文件?

  (一)反映产品整体外形的图或照片各四份。一般应有产品的主视、左视、右视、俯视、仰视及后视位置的图或照片,在必要时还应当提供产品的立体图。在各图下应注明视图位置。如果产品是对称的,可以省略相同或对称的图或照片。

  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碳素墨笔绘制于A4纸上,图的大小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图中的功能性文字、商标、产品使用说明等应当用黑色实线或斑块进行覆盖。

  (二)对产品外形及设计要点的必要说明;

  (三)如果要求保护产品的色彩,应在提供黑白图的同时再提供产品的彩色图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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