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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数字时代表演者权如何保护(2)
www.110.com 2010-07-09 14:07

  然而,表演者权的保护在当前仍面临一些困难。由于权利人数量庞大,网站方面如何一一取得权利人授权是一个棘手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尽快建立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由权利人的相关组织代表权利人集中行使权利。但是,中国的版权集体管理制度起步较晚,发展速度比较缓慢,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还很多,尤其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给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管理模式、授权方式、版权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等问题都是需要面临的问题。

  “我们将借鉴国际上无论是传统领域还是新技术条件下的集体管理制度的经验,加快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建设,我们将支持和鼓励各种自律性、维权性表演者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建立健全。”王自强表示。

  除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对知识产权尤其是表演者的大众宣传也被认为是问题的重要一环。“加强公众宣传,让大家知道哪些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哪些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非常必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南德拉·库马尔·萨巴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民不举、官不究,我们希望所有权利人都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亚太局一位熟知中国国情的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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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演者权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形象、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36条的规定,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表明表演者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因此,表演者权和表演权有本质的区别,表演者权属于表演人,表演权则属于。表演者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表演者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或音像录制者之间关于对表演者的表演进行播放或者录音录像所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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