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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劲舞"获利10万元 两青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
www.110.com 2010-07-08 17:10

  两名20多岁的年轻人未经版权所有者上海久游网络有限公司授权而擅设“私服”,非法经营网络游戏《劲舞团》获利10万元。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张某、游某提起公诉。

  26岁的张某在江西乐安县经营一家网吧,他的好友游某是另一家网吧的网管。他们俩都是热门网络游戏《劲舞团》的铁杆玩家。2008年4月,为使自己能更随心所欲地玩《劲舞团》,两人花了2万元租金,匿名在网上租用了服务器,设立了《劲舞团》“私服”。张负责注册网络域名,用于设置“私服”游戏的网络主页,并从互联网上非法下载复制《劲舞团》游戏程序、客户端程序等;游则负责与玩家交流,解答玩家的问题。他们通过免费试玩招徕玩家,然后通过第三方支付网站向“私服”玩家收取一些游戏服务功能的使用费。短短6个月,二人已非法获利10万元。2009年11月,该“私服”网站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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