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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成两会关注热点
www.110.com 2010-07-08 17:10

  今年两会正逢我国经济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代表委员们亲历了知识产权助力中国经济在全球率先回升,更为深刻地领悟到知识产权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关键作用。与此同时,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版权意识在人们心目中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们带着与著作权相关的建议提案,希图通过立法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我国的。

  眼下正在召开的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不少政协委员自身即为版权的创作者,他们从自身感受出发,通过提案发出来自行业心底的呼声。

  提案反映 最现实紧迫的需求

  今年两会期间,10余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递交提案,建议修改《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希望通过建立延伸集体管理制度,解决网络传播中的著作权保护难题。该提案获得了知名作家陈建功、冯骥才、王安忆、梁晓声等数十位全国政协委员的联合签名。作为主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作家张抗抗在作客人民网时提到,所谓延伸集体管理,是指集体管理组织,代为权利人行使作品被盗版侵权的维权权利。之所以强调“延伸”二字,是因为集体管理组织不仅可以帮助自己的会员维权,还可以代表非会员维权,而非会员事后可以不同意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

  这份名为《关于完善著作权立法,加快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提案》,从进一步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诉讼权利主体资格、完善“广播权”的法律规定、建立“延伸集体管理”制度、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增加视觉艺术作品的追续权等5个方面对《条例》提出了修改建议。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曾评价,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相继建立并积极开展工作,标志着我国著作权保护和著作权社会管理水平已经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针对张抗抗这份提案,中国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过相关集体管理组织和权利人的亲身实践,对现有《条例》提出的改进意见,将有助于我国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便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为推广作品、提高作品传播效率、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利、降低交易成本和维权成本,从而进一步繁荣文化创意产业。

  “提案中反映的都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最现实和紧迫的问题。”张洪波举例说,现有《条例》中规定的法定许可稿酬收转,对于保护作者合法权益,化解报刊社、出版社的法律风险,促进优秀作品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作者的“法定许可”获酬权缺乏法律制度的最终救济保障,将导致作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大打折扣。如果增加“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使用者拒不支付前款规定的‘法定许可’著作权使用费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处罚等”这一条款,作者维权就会方便得多。此外,关于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的建议,也是集纳了石少华、吴印咸、侯波、徐肖冰、吕厚民、邵华等一大批国宝级摄影家的意见。而关于增加视觉艺术作品的追续权问题,是出于使中国艺术家的著作权在海外得到有效保护的考虑。他告诉记者:“世界上五大拍卖公司每年在世界各地拍卖的视觉艺术作品中有数量众多的中国艺术家作品。法国视觉艺术集体管理协会等集体管理组织曾表示,由于中国《著作权法》中没有追续权的规定,因此无法为中国艺术家收取国外的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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