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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可直接受理港澳台作品著作权登记
www.110.com 2010-07-08 17:10

  从海峡论坛“在闽台湾作品版权登记颁证仪式”上获悉,福建省版权管理部门是目前全国唯一直接受理港、澳、台作品的地方管理部门。这标志着福建在保护台湾同胞创新和权益,鼓励台湾同胞参与海西经济区建设,推进两岸新闻出版业交流合作等方面,正发挥着“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

  据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党组书记陈秋平透露,这是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定的关于《共同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新闻出版业建设合作协议》中赋予福建省在新闻出版对台工作中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他表示,保护版权就是鼓励和保护创新,“只要台湾的作品进入福建,我们就有责任和义务为其提供保护,为台湾企业在大陆的创业打好基础”,“今后我们要进一步为台湾同胞著作权登记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

  据统计,仅2008年,大陆就引进台湾版权达6100余项,输出版权600余项,台湾在大陆图书版权引进和输出总量中均居首位。随着两岸版权贸易交流的日益密切,对台作品版权登记举措无疑给台湾作品、创意安上了“法律户口”,为两岸出版业的进一步合作打下牢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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