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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著作权人复制权音著协同时立案三起
www.110.com 2010-07-08 17:10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近日连续在北京东城、西城和朝阳法院分别立案三起,案件分别涉及点歌机、电子琴和光盘等侵犯作者“复制权”的产品,案件均已被各自管辖法院受理。

  记者了解到,易初莲花超市因销售点歌机、北京图书大厦因销售电子琴牟利,被音著协一起告上法庭追究连带责任。点歌机和电子琴的生产厂家均为广东省的企业。两起案件涉案的分别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歌曲,原告音著协在诉状中称,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合法的著作权”,“经原告交涉后,被告仍拒绝与原告协商解决上述问题”,为此,音著协索赔数额均为单曲一万余元。

  此外,汕头某出版社出版的光盘《声声醉》未经许可使用了知名音乐人的作品,并且首次将该歌曲录制为录音制品而被音著协起诉,单曲索赔数额高达三万元。

  音著协某负责人说,音著协继多次在经营场所背景音乐、网络新媒体提供铃音下载等领域兴起维权诉讼后,此次进一步加大针对“复制权”保护的诉讼,其目的并非获得有限的赔偿,而是希望通过案件的审理,一方面提示广大音乐使用者要尊重他人的著作财产权,另一方面加大音乐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全面促进公众的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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