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应遵守规定维护中国著作权人权益
www.110.com 2010-07-08 17:11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谷歌公司代表2日在北京进行了首度会谈,就谷歌数字图书馆未经授权扫描中国作家作品一事进行沟通。与会的文著协副总干事张洪波先生在接受本台记者专访时表示,谷歌作为国际知名企业,理应遵守国际版权公约相关规定,切实维护的权益。
此前,中国文著协公布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作家的约2万种作品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谷歌收录。当天,文著协副总干事张洪波与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埃瑞克·哈特曼进行了会谈。张洪波介绍,此次会谈建立了双方正式的联系,并确定了下一次谈判的时间。
“谷歌作为国际知名企业,在开发数字图书馆过程中,应该以负责任的态度,遵守美国加入的国际版权公约,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必须首先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洽谈著作权使用费,然后才能去扫描、传播并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不应该以任何借口回避问题的实质。只有积极的协商,才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张洪波认为,双方建立这样的联系渠道和沟通机制,对于问题的解决有积极的作用。他同时表示:“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的进步,使数字图书馆已经成为世界上传播优秀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和广大作者对此表示欢迎,我们希望并且也一直致力于中国广大著作权人的作品能够通过合法建立起来的数字图书馆这一途径向全世界传播,但是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侵权盗版行为。”
美国谷歌公司自2004年开始对图书进行大规模的数字化。目前,已经有近700名中国作家向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提交了维权委托书,希望该组织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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