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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索赔10万元
www.110.com 2010-07-08 17:11

本报济南11月1日讯 备受关注的济南泉标著作权维权行动打响诉讼维权“第一枪”――记者今天从泉标著作权维权代理律师处获知,受泉标的委托,他们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济南时尚实中工艺礼品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长期制作、销售相关泉标工艺品的行为提出索赔。据了解,该案已被法院受理。

  据悉,泉标著作权人此前曾委托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王维嘉、李志杰律师向11家涉嫌侵权单位发送律师函。律师函发出50多天,各单位反应不一:有的单位积极主动地委托代理人与泉标著作权律师商谈,双方已友好和解;有的单位虽尚未达成和解,但一直保持积极磋商,并就经过授权继续使用泉标进行商谈;但也有的单位,在收到律师函后针对泉标图案的部分进行涂抹或遮盖,一再消极对待泉标著作权人一方所表达的友好协商处理的愿望,甚至对已由公证机构保全的证据仍矢口否认。据泉标著作权人介绍,起诉实中工艺,是因为该公司是济南最大的工艺品生产销售商家之一,泉标工艺品销售规模也较大,经公证机关证据保全的、带有泉标形象的各类工艺品就有20多种。但双方并未就泉标著作权许可事宜达成一致。

  据了解,泉标著作权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10万元,并承担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泉标著作权人还表示,他们还得到了泉标作者、著名雕塑家王天任先生授权,在保护泉标财产性权利的同时,维护王天任先生持有的泉标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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