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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茶著作权纠纷 中国烟标诉讼第一案昆明开审
www.110.com 2010-07-08 17:11

  6月15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严泌涓、严云北和严风杨诉红云烟草集团纠纷一案。据记者了解,这是目前国内首例涉及烟标的案件。

  由原昆明卷烟厂生产的“红山茶”牌香烟,在长达半个世纪的时间内,畅销全国,成为普通消费者喜爱的名烟。“红山茶”的烟标设计简洁大方,“红山茶”三个娟秀的行书字,配上一枝鲜红的茶花,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

  围绕着“红山茶”的烟标设计,严泌涓等三兄妹认为这是他们的父亲严浚在上世纪50年代创作的,昆明卷烟厂在无偿使用中篡改了原来的设计;而昆明卷烟厂所属的红云集团则认为,这是原昆明卷烟厂职工集体创作的,由此,他们对簿公堂。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歪曲、纂改严浚设计的《红山茶》烟标销售盈利、擅自超地域范围及许可他人使用该烟标销售盈利侵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1000万元及鉴定、交通费等12313.6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一审律师费214000元。

  原告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两份司法鉴定,证明原告的父亲严浚是设计“红山茶”香烟烟标的作者:经云南鼎丰司法鉴定中心云鼎鉴文字(2006)第718号及云鼎鉴文字(2007)第204号两次鉴定,鉴定结论为:原告送检的白色、红色(老烟壳)及红色(新烟壳)红山茶香烟壳上的“红山茶”三字均为严浚书写。

  作者严浚生前在自述中写道:“1956年下半年,云南纸烟厂因为‘大重九’香烟突破众多的香烟,畅销市场,认为与‘大重九’香烟商标吸引群众有关,就通过我工作单位又找我设计了‘红山茶’香烟商标、包装。设计‘红山茶’烟标的构思,其中强调利用包装纸白色,这满底白色,令人神驰大理苍山皑皑白雪,给人以红山茶‘叶绿经霜硬,花红映雪肥’的印象。”

  严浚的女儿严泌涓在法庭上陈述,她亲眼所见父亲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创作“红山茶”的过程:父亲解放前毕业于著名的国立美专,1957年初,他在家里的小饭桌上画了几张“红山茶”的草图,后来都被昆明卷烟厂的人拿走了。在一个节日里,父亲领自己上街,看到“红山茶”的烟标制作成了大幅的宣传画,就对女儿说:“我设计的红山茶被他们采用了!”后来,父亲被打成反革命,投入了监狱长达20多年。

  原告代理人还出示了被告的书证,《今日昆烟》2005总第56期“伟人与昆烟”文章中,被告记叙1957年5月8日,云南纸烟厂投产了由严浚等人新设计商标的红山茶牌香烟,并成为云南卷烟厂解放后研制的第一个甲级名牌产品。原出版社副社长、副总编辑刘以在公开出版的文章中也谈到:严浚是学实用美术,他解放前的大重九烟壳,解放后的红山茶烟壳,色彩鲜艳,线条明朗,装饰优美,图案朴实,既有实用价值,又有观赏价值,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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