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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缸酒涉嫌侵犯著作权成被告
www.110.com 2010-07-08 17:11

开缸酒涉嫌侵犯著作权成被告 

企业未经本人同意,将购买所得“开缸”两字改成了商品名,西安一书法作者认为陕西开缸酒业有限公司此举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他因此将企业告上法庭,昨日此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昨日在西安市中院,据案件原告陈家荣的代理人说,陈家荣长期在书院门从事书写活动并出售书法作品,小有名气。2003年秋,两位陌生人找上门来,陈应他们的要求,书写了“开缸”两字,同时收取了相应的酬金,当时,来人并未说明该作品的用途。

2006 年5月,陈的同行无意中告诉他,“开缸”酒名的字体和他的字体非常像,陈便找来了开缸酒的宣传资料,让陈大吃一惊的是,宣传册上的“开缸”二字的确是自己 3年前所写,只是在“开缸”的后面加了一个“酒”字,便成为了该企业所产酒品的商品名,用于其生产的白酒包装、宣传册、广告上面。陈认为,企业这种做法严 重损害了他的著作权和署名权。

陈的学生说,为证明“开缸”二字的确是自己所写,老师连书多个“开缸”,业内人均称,一看就和宣传册上的字属 一人所写。看着别人什么招呼都没打,就在商品上用了自己的字,陈老说:“就算是花钱买了我的字,那也不能随便乱用啊!”他认为:被告虽有偿取得了作品的原 件,但该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他本人所有,开缸酒业未经他同意,即将作品用于商业目的,违反了《》,侵犯了他的著作权,给他本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和精神损失。

陈诉求法院判令被告开缸酒业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据中院法官介绍,“开缸”酒业所用的究竟是不是陈家荣所写“开缸”二字,还有待检察院的痕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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