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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剧“惹”上版权纠纷
www.110.com 2010-07-08 17:11

6月21日,北京保利演艺经纪公司为其精心打造的经典少林舞台功夫秀《寺院内外》2006演出季举行了大型新闻发布会,并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保利演艺公司正在为《寺院内外》申请版权保护。

  迫不得已申请版权保护

  保利演艺经纪公司打造的《寺院内外》以少林寺武僧的日常生活为主线,以武术的形式向观众们演绎了寺院生活,让观众们既能看到少林真功夫的表演,又能了解神秘的寺院生活。该剧于2005年两度赴法巡演,在阿曼参加马斯卡特艺术节时,曾连续表演了8场之多。

  据北京保利演艺经纪公司相关负责人王楠介绍说,正当《寺院内外》在国外巡演,并且筹划着国内巡演的时候,他们却收到国内很多演出公司的电话,说 国内一些演出团体也打着《寺院内外》的名字到处演出,而且其中很多编排都与保利的《寺院内外》完全相同。“我们的最大看点就是全部表演都是少林真功夫的表 演,不掺杂任何虚假的成分,其中还有专门为这出剧自创的功夫表演,比如《膳食功》、《扫帚功》,那些盗版团体连这个也盗版了”。

  鉴于这种情况,北京保利演艺经纪公司在2006年对《寺院内外》进行了全新编排,并且新编了功夫舞蹈《十八罗汉》。“我们现在正在把完全由我们 自主编创的《膳食功》、《扫帚功》、《十八罗汉》通过司法程序申请版权保护,对《寺院内外》的名字进行了商标注册。对节目内容申请版权保护,充分体现了精 品节目对自己的价值认知。”王楠说。

  舞台剧版权纷争日渐频繁

  文化市场里屡见不鲜的“抄袭”和变相“盗版”,早已经是老调重弹,但是舞台剧盗版却是这两年才开始露出苗头。

  《绿野仙踪》是中国木偶艺术剧团根据外国名著改编的人偶剧,2006年3月初,中国木偶艺术剧团将一家“中华亲子木偶剧团”以侵犯其《绿野仙 踪》版权的名义告上法庭,成为我国第一起舞台侵权案件。剧团副长周景秋对记者说,“他们从故事情节、台词,到音乐、歌曲、灯光、服装,甚至到木偶和人偶造 型、动作都是全盘照抄,简直是触目惊心”。

  《绿野仙踪》的编剧王珏说,“改编《绿野仙踪》,本身也是一种创造。比如为了让小观众理解剧情,我们特意为剧中的铁皮人、稻草人、狮子、小狗起 了卡努卡、布鲁鲁、帕克、托托等名字,对原著中的情节也进行了较大的改编,这些都是我们的创造,可是也被全盘盗用了。”她说,舞台剧这一艺术作品是一种智 力成果,创作者和表演者的权益理应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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