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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古汇力诉日本西科姆侵犯软件著作权 索赔1
www.110.com 2010-08-11 13:08

  北京2009年8月3日电/美通社亚洲/——近日,国内领先的 eHR 系统提供商万古汇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古汇力”)正式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海西科姆电子安全有限公司(简称“西科姆上海公司”)和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智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900万元整。   2008年,因侵犯人力资源,万古汇力曾将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智公司”)、张宏源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二审后,双方已经在庭下达成和解,前提是被告方承诺没有任何形式的商业使用和向第三方出售该软件。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万古汇力公司发现西科姆上海公司也拥有类似的软件,因此,万古汇力将西科姆上海公司诉至浦东法院,并再次将中智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事件回放  万古汇力总裁鲍鹏介绍,原告是从西科姆上海公司前员工口中得知西科姆公司的侵权行为。这个员工现在是万古汇力公司一家客户的工作人员,他在实施对万古汇力公司人力资源软件操作时,发现该软件与西科姆上海公司使用的人力资源软件非常类似。   万古汇力公司在起诉中表示,被告西科姆上海公司及其各地的分公司自2005年开始使用一款系统开发工具与 eHR-Soft2000 软件相同,系统功能、数据结构与 eHR-Soft2000 软件高度相似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用于其全国范围内的员工管理。由于原告的 eHR-Soft2000 软件在开发工具、用户界面、数据结构等方面均与市场上其他同类软件产品具有显著的区别,唯一性特征极其明显,而原告从未向被告销售过 eHR-Soft2000 软件产品,也从未许可被告使用(包括复制及部分复制)eHR-Soft2000 软件,因此,被告使用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显属侵犯了原告 eHR-Soft2000 软件之著作权的盗版软件。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责令被告及其分公司停止使用盗版软件,删除被告及其分公司电脑设备上安装的盗版软件;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1900万索赔成焦点  “从2005年起我们开始怀疑中智公司非法使用万古汇力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并进行销售,但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使得我们无法利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鲍鹏表示,“7月10日,法院已经扣留西科姆上海公司一名行政主管的计算机,7月13日,法院将扣留的电脑打开,发现其中存在名称为“中智人力资源软件”的程序、安装信息和安装说明书等等,该程序、安装信息和安装说明书在万古与中智的软件侵权诉讼中已经法院认定为中智自行篡改的万古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此外西科姆还向法院出示了他们与中智公司关于该软件的购买合同。因此,我们追加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西科姆(中国)有限公司为被告。”   在《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中智公司依法赔偿万古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万元;判令西科姆中国公司和西科姆上海公司依法共同赔偿万古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并由中智公司对该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与中智公司的第一次诉讼中,万古汇力公司向被告索赔30万元,为何在第二次诉讼中,索赔激增至1900万元?   去年,在万古汇力公司与对中智公司的第一次交锋中,中智公司坚决否认销售该软件,由于缺乏确凿证据不能证明中智公司的非法获利行为,双方最终选择和解。此次,在西科姆员工电脑中发现的软件成为万古汇力公司二次诉讼的关键。   “万古汇力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每套平均售价30万元,而在中智公司与西科姆的购买合同上,这套软件仅售7万多元,如此低的价格,我们可以设想自2003年起至今,中智销售盗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数量,以及非法获利的金额。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万古在上海的销售额只是北京的1/10,广州地区的1/3,而广州分公司2006年才成立。中智的盗版行为给我们上海地区销售业绩带来了多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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