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动态 >
盗播韩国影视作品韩籍主犯获刑四年
www.110.com 2010-08-11 13:09

  齐鲁晚报威海2月17日讯 本月9日,威海中院判决一起韩国人侵犯网络知识产权案,韩籍主犯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他两名从犯被处罚金和驱逐出境。  金某现年44岁,2002年曾因向我国走私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出狱后,金某继续铤而走险,2007年9月,他与郑某(另案处理)租下威海某商务酒店14楼作经营场所,建立网站。为方便经营,金某还于2007年11月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网络公司,购置服务器,又聘请韩籍人刘某、丛某做帮手。随后,未经授权或许可,金某等人上传了50部韩国原版电视剧及其他韩版影视作品,吸收上千名注册会员,实行有偿点播服务,点击率很高。至2008年8月案发时,金某的公司共收取会员费人民币767042元、美元13890元。  威海中院经审理认为,中、韩均系《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成员国,被告人金某、刘某、丛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韩国)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复制、传播其影视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于本月9日判处主犯金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刘某、丛某分别被处5万元、6万元罚金,驱逐出境。本案判决后,三人均表示不提出上诉。(记者高洪超 通讯员唐玉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