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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知识产权需要权利人的铁拳头
www.110.com 2010-09-15 15:08

    媒体思想 之笑蜀专栏

    据媒体最新报道,自2007年以来,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已在全国26个省份全面启动,根据已签订的协议,累计收到版权费中,将有5000余万元用于权利人首次分红。

    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消息。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不仅理论上早已是无可置辩,而且早就有法制来对应。但理论上、法制上的天经地义如何能够兑现,如何能够转化为具体的财产权,迄今为止仍然是困扰几乎所有权利人的一个巨大难题。一直在争议中艰难推进的卡拉O K版权许可工作现在终于有所进展,权利人终于拿到了真金白银,无疑是个积极的信号。

    但最令人鼓舞的,还不在于拿回来的几千万真金白银,而在于怎么把几千万拿回来。中国的特殊国情,注定了侵权的低成本和维权的高成本,注定了权利人的无力、无奈和无助。所以,谁都知道的天经地义,在中国就是难于操作,权利始终属于纸上画饼。这在卡拉OK行业尤为突出。众所周知,中国的卡拉OK属于特殊行业,从业者背景往往非同寻常。这就更注定了侵权人的强势和权利人的弱势,从而注定了卡拉OK版权许可几乎是一个无望的工作。

    一个本来可能是无望的工作,现在却最早实现了整体性的零的突破。这当然不只是卡拉OK版权许可这一个领域的福音,可以说是几乎整个知识产权领域的福音。首先,它雄辩地证明,只要能找到一种有效的组织方式,知识产权领域原来大有希望、大有可为。其次,它的先行先试为其他领域的维权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及运行模式。

    什么样的思路和运行模式呢?卡拉O K版权许可之所以迄今颇具争议,主要原因是它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公益组织,而具有明显的资本推动、产业化导向的特点。而在我看来,这个导致激烈争议的特点倒未必是它的问题,或许恰恰是它的优势所在,是它能够取得一定成功的决定性因素。说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取得零的突破,潜台词当然是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一直没有突破。有的领域比如音乐著作权维权,甚至徘徊近二十年仍一筹莫展。其中一个突出的原因,是思路上及整个运行模式上的根本失败,即它们都是照搬发达国家的公益组织模式。这种模式在发达国家行得通,在中国完全行不通。因为它对制度环境高度敏感,高到几近实验室那样的理想条件。那种理想条件在发达国家具备,在中国几乎完全不具备。

    这就要求适应中国的特殊国情,在思路上、运行模式上整体创新。是否能够聚合权利人的最大力量,是否有足够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则是评估其创新的首要标准。考虑到卡拉OK行业的复杂性,对这一点的要求就尤其苛刻。其他领域知识产权维权之所以失败,就失败于无法满足这个要求,卡拉OK版权许可能够初步成功,就成功于它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这个要求。卡拉OK版权拥有人多是唱片公司,即本来就属于有组织的力量。把这个有组织的力量凝聚起来,以产业化的方式推进,即以强大的利益导向去推进,就能形成一个拳头,集中,定向,专业和精确地与侵权方博弈,就能够与侵权方形成实力上的对等。再不是一盘散沙似的、游击队似的,以致轻易就被强横的侵权方击溃。

    特殊国情下的中国,没有现成的尚方宝剑,即没有发达国家早已成熟的一整套制度平台来自动地捍卫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维权的首要任务还是创制,即在维权实战中一点一滴地总结经验,一点一滴地为维权所需的制度平台打基础。制度平台的基础尚付阙如,维护知识产权就全靠权利人自己。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则是权利人自我组织、孤军突破的经典。

    卡拉O K版权许可工作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意义,几乎可以等同于当年小岗村的包产到户。但当年的小岗村是幸运儿,虽有坎坷,因为得到最高决策层的支持,毕竟还是星星之火烧遍全国。今天的卡拉OK版权许可能否再有当年小岗村的幸运,却是不得而知。如果说困扰小岗村试验的主要是意识形态因素,那么,今天困扰卡拉OK版权许可的则完全属于部门利益,即阻力不仅来自侵权方,更可能来自某些主管部门的设租寻租冲动,这于维权成本已高攀不下的卡拉OK版权许可,显然是火上浇油。如何在总结和推广卡拉OK版权许可成功经验的同时,加大新闻监督的力度,让公权力有所畏惧,知所进退,当是公共舆论的一个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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