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真假开心网之争,后有视频网站对簿公堂,现在又冒出个谷歌侵权门,有关网络版权的争端已经达到白热化状态。究其根本原因,是缺乏专门的立法,致使一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才使得网络侵权愈演愈烈。曾几何时,网络资源可以共享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护身符,拿来主义成为通行证,或明目张胆或暗度陈仓地将别人自留地的庄稼据为己有。这种做法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而言,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了的合法利益。《》明文规定,已发表的作品,未经原作者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转载。但是许多网站都将前辈孔乙己“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名言奉为圭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别人的东东放到自己的网站上,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更有甚者,有的可能怕占用网页吧,连作者出处都给省略了。笔者就有一些见诸报端的文章很快就被一些网媒不吭一声拿去了,甚至有个什么教育网给我开了专栏,我“被专栏”了,打电话过去,人家刚开始还很和气,后来就直接说:“我们替你宣传不问你要宣传费就得了,还想要稿费有本事告我们去呀!”为此我询问了一位律师朋友,他说网站明显就是侵权,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他也爱莫能助。
进一步来讲,这种行为会导致网站内容的同质化,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的良性发展。许多网站匮乏原创性,缺失独立的思考,有的只是无节制的复制与拷贝,充斥着别人的声音,即使取得了暂时的利益,也不会获得长足深入的发展。过于同质化增加了不正当竞争的程度,导致恶性循环的怪圈。长此以往,必然会搅浑互联网原本就很混乱的局面。就拿以种菜偷菜游戏风靡网络的开心农场来说吧,开始只有开心网一家,而后校内网百度空间腾讯雅虎纷纷跟进,让广大网民无所适从,真的不知道究竟哪个农场才是自己所需要的。于是前段时间出现了账号自杀风波,也许是游戏开发者所始料未及的吧。
我们在打击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方面可以说是重拳出击,规模和力度都非常之大,可是在网上,鲜见有人打假,归根结蒂还是缺乏法律的监管尤其是专门法规的约束。真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互联网侵权的现状,尽快着手制定出一部行之有效的互联网版权法,切实维护知识产权,还互联网世界一片蔚蓝明媚的天空!
转自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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