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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状告谷歌新进展 首次庭前交换证据
www.110.com 2010-09-15 15:14

  12月29日下午,作家棉棉状告谷歌公司数字图书馆侵权一案进行了首次庭前证据交换。这是谷歌侵权事件发生以来,国内首例作家以个人名义起诉谷歌的案件。

  提交经公证侵权网页

  据了解,棉棉在浏览网页时无意间发现谷歌中国网站的“图书搜索”栏目收录了其2003年出版的作品《盐酸情人》,而该收录行为并未得到她的许可,并且谷歌公司是以作品扫描片段的方式予以展示,不仅对她的著作权构成了侵权,还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因此要求谷歌删除其作品内容,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6万余元。

  棉棉的代理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版权部主任孙景伟向记者透露,谷歌对待国内与国外出版社的方式不尽相同,棉棉在美国时代华纳旗下的小布朗出版社出版的《candy》(《糖》),只是被谷歌扫描了一个封面收入,而对她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出的《盐酸情人》,则采取了扫描若干片段的做法。

  孙景伟认为,谷歌的前一种做法,应当说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而后一种做法,属于较为恶劣的直接侵权,同时侵犯了的复制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记者了解到,在今天下午进行的交换证据环节,孙景伟向法庭提交了经过公证处公证的谷歌扫描棉棉作品《盐酸情人》的网页证据。

  多方表态支持诉讼

  就在棉棉状告谷歌侵权案进行交换证据的当天上午,记者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获悉,目前谷歌已向文著协就谷歌数字图书馆的内容提交了初步清单。根据这份清单,谷歌数字图书馆共涉及中国图书8万余种,其中涉及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约2600人的约8000种图书。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表示,文著协将进一步核实清单数据,清单将会在确定后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据了解,作为中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此之前已经与谷歌方面就版权等相关议题举行了3次会谈。

  记者独家获悉,在12月22日下午,文著协与谷歌的第三轮会谈上谷歌方面表示,以后每年使用中国图书,都将与文著协合作获得授权。双方约定的第四轮会谈将于2010年1月上旬进行。

  张洪波表示,谷歌图书馆所宣称的“公益性质”只是个幌子,其背后隐藏着数据库销售、电子书、手机出版、广告等诸多商业模式,而“免费”其实只是互联网吸引广大网民的首要手段,实际蕴含着巨大的商机。

  记者了解到,中国作家协会于日前在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中国作家协会坚决支持棉棉进行维权诉讼”。

  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也于日前表示,国家版权局支持中国作家、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作家协会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维权。

  谷歌称项目不侵权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对于涉嫌侵权的指责,谷歌方面表示,早在2008年,谷歌同众多作者、出版商,以及代表作者和出版商的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向法院提交了长达300页的和解协议,其中提出愿意支付给作家每本不低于60美元的“现金支付”,并且在未来支付作家此图书在线阅读收入的63%。这个协议在全世界范围内适用,也包括中国。

  10月30日,谷歌图书搜索战略合作部亚太区首席代表艾瑞克·哈特曼在媒体见面会上表示,谷歌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并不存在侵权问题。中国作家抗议,是误以为他们的作品可以全文免费阅读。

  对于60美元的说法,孙景伟表示,谷歌方面至今并没有与他们谈及上述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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