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动态 >
版权保护合作方案
www.110.com 2010-09-15 15:15


  一、 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提供合作范围
 

  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是国内规模较大的、定位于文化创意产业核心领域的专业版权交流和贸易机构。中心集聚、整合各类版权专业服务资源,旨在为国内外版权机构、权利持有方和使用方提供专业化、功能化、系统化、国际化、全方位的专业服务,以及版权保护等各种版权专业活动的高端服务平台。
 

  我中心提供版权保护合作范围包括:版权登记、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维权行政投诉举报、刑事版权鉴定、调查取证、维权诉讼等。
 

  版权登记:我中心可协助对其享有著作权作品,取得管辖地方版权局或国家版权局发给的版权登记证书。
 

  数子版权保护技术:我中心可运用目前自主开发和达成合作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协助著作权人对其享有著作权的数字作品进行加密算法、数字水印、数字指纹特征码提取、数字化确权等版权保护技术开发与实施。
 

  维权行政投诉:我中心可以协助著作权人对发现的侵权盗版现象收集证据资料、起草国家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要求的投诉文件,协助权利人进行行政投诉
 

  刑事版权鉴定:我中心与各地方版权局合作协助著作权人进行版权鉴定,取得版权鉴定报告,为追究侵权盗版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提供司法依据(北京地区试点)。
 

  调查取证:我中心为著作权人提供侵权案件调查取证,将侵权证据向管辖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取得公证书。为投诉或司法程序提供有利证据支持。
 

  维权诉讼:我中心在受到著作权人委托后,代理权利人开展诉前商业谈判或维权诉讼,制止侵权行为并获得赔偿。
 

  二 、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后,如何开展维权行动?
 

  1)以贵公司提供的版权作品及出版物详细的作品清单为依据,根据贵公司的要求,将贵公司提供的诉前侵权证据进行整理分类后,与贵公司共同商定第一批的诉讼对象,我中心建议第一批的选择对象最好选择较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或司法环境较好地区。
 

  2)如贵公司提供作品原始授权人是境外公司,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要求,该授权书需要办理公证认证和加章转递的手续才能在我国境内使用。因此,可能涉及尽快联络境外公司办理上述手续,相关的授权书可由我中心代为起草后交贵公司转境外签署。
 

  3)为了尽量避免诉讼中的不利风险,诉讼前应有贵公司的专业人员对所取证的作品进行对比,以确保取证作品与贵公司享有权利的作品具有同一性。
 

  4)诉前我中心代理人将向侵权单位发出警告函、律师函,要求侵权方为避免诉累,采取商业谈判方式肃清并赔偿。
 

  5)民事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由中心或者合作律所负责起草,并会根据诉讼的要求请贵公司提供相关的诉讼文件以及证据资料,请务必按照律师的要求尽可能提供;
 

  6)我中心作为贵公司的代理人(或组织合作所律师团队承办),将代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一切诉讼事宜(包括一审立案、出庭、二审应诉、执行等一切事宜)。
 

  6)如贵公司提供已经取证后的完整文件,我中心将作为代理人转委托合作律所的律师承办案件。
 

  三、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采取何种收费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我中心提供版权保护维权法律服务,我们按照贵公司的要求,按照如下方式代理并提供以下三种收费方式供贵公司参考选择:
 

  1、 若确定诉讼案件后支付一定金额的代理费(立案起诉前支付),待案件胜诉并获得赔偿金后,我中心再收取部分赔偿金作为风险提成。民事维权诉讼中所发生的费用由贵公司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告工商信息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立案费、差旅费、交通费、送达费等;
 

  2、 若贵公司提供已经收集完成的有效侵权证据(公证书),我中心将作为代理人或转委托各合作律所开展维权案件,我方负责垫付差旅费及立案费,如需其他费用另行商定,在获得赔偿金后扣除所发生费用,我中心收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代理费。
 

  3、 我中心将作为委托代理人或转委托各合作律所开展维权案件,我方负责垫付差旅费及立案费及证据收集等费用,如需其他费用另行商定,在获得赔偿金后扣除所发生费用,我中心收取一定比例作为代理费。
 

  达成合作方案后,我中心将附上委托代理协议及其授权委托书等需签署的文件。
 

  以上即为我中心就贵公司的版权保护维权行动提出的方案与建议,供贵公司斟酌考虑。感谢贵公司对我中心的信任,对本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请随时告知。


  英文版:Copyright Protection Cooperation Plan




 

                                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
 

                                 2009年 12月 21 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