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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许可播放MTV作品 天津4家KTV坐上被告席
www.110.com 2010-09-15 15:18

  日前,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下属两家公司,以“未经许可,且在未取得合法授权使用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VOD点播系统及点歌用曲库中大量复制、播放、使用受保护的音乐电视作品”为由,分别将本市四家KTV商家告上法庭,本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分别受理这8起案件。  被起诉的四家KTV经营场所分别为南开区金永练歌城、星光灿烂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仁永名城歌厅和活动力感娱乐中心。原告分别为音集协下属北京天语同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中音传播(深圳)有限公司。相关代理人称,两公司分别经著作权人授权,取得涉讼25首MTV音乐电视作品在中国内地的排他性专属授权,并取得以自己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等专有权利。  但是,被告四家KTV在未经著作权人和原告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上述相关MTV音乐电视作品,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代理人认为,四被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同时,四被告应分别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各6万元,并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和案件全部诉讼费。  从去年起,音集协代表权利人就已经在天津开始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据音集协负责人介绍,部分商家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认为音集协维权成本过高,不会真正起诉他们的侵权行为,有的甚至质疑法院执行能力,认为就算判自己败诉也没什么影响。对此,负责人回应称,维权过程中的合理支出包括取证费用、律师费、公证费等,只要打赢官司,都将由法院判决,由被告支付。  负责人称,此次起诉场所是要求对方支付某些歌曲的使用费,而不是请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版权费。这意味着,只要场所不缴纳版权使用费,利人就有权一直告下去。  音集协负责人表示,近期还将在天津掀起更大规模的维权行动,希望借此提高商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解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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