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法律 > 著作权法规 >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
www.110.com 2010-07-08 17:26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我市软件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04年全市软件及系统集成销售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总体规模居国内城市前列,南京软件产业已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充分发挥我市所具有的软件人才和技术的优势,进一步推进软件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把南京建设成为中国的软件名城,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挥南京软件技术和人才优势,坚持自主创业和招商引资相结合,突出软件规模发展和品牌培育,全力推进两园多基地的发展战略,打造中国软件名城。

  力争用3—5年的时间,在全国城市的软件规模排序中实现“进四争三”的目标。2005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2007年达到300亿元,前两年实现一个翻番;2010年达到600—800亿元,后三年再实现一个翻番。

  凝聚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实施软件人才工程、软件品牌工程和软件基地建设等三大工程,加快构建全市层面上软件发展“四大中心”,即软件测试评估中心、软件产业投融资服务中心、软件服务(销售交易)中心、软件人才培训交易中心,为软件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培育知名品牌,形成优势产品群

  大力推进制造业信息化、电子政务、现代服务业及农业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大对我市现有优势软件产品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电力自动化应用软件、电信系统应用软件技术水平和国内外市场份额,确保国内领先地位,形成制造业信息化软件等特色。同时,重点扶持集成电路设计、手机软件、游戏动漫软件、教育软件及其他嵌入式软件等产品的攻关及产业化,促进其倍增发展,形成优势产品群。鼓励和支持我市软件企业积极参与中国优秀软件产品推荐活动,逐步培育软件品牌。对我市软件企业获得“中国优秀软件产品”称号的,给予一定奖励。

  在今年举办首届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博览会的基础上,每年举办软博会,通过逐年努力,提升水平,扩大规模,提高效益,使其成为软件产品、软件技术、软件信息、软件人才的交流、交易平台,努力办成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软件行业品牌展会,促进我市软件产业超常规发展,通过打造软件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名牌展会,从而打造中国软件名城的城市名牌。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支持登记和软件产品登记,对通过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的软件产品,对其登记费用予以补贴。同时,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正版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等工作。

  三、扶优、促强,做大做强软件企业

  在切实落实国发〔2000〕18号和苏发〔2005〕17号文件中有关软件产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研发费用税前列支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制造业信息化“5511”专项工程(以机电、纺织、轻工、化建、医药等五大产业集团为企业集群,以50家制造企业为示范,着重推广应用10项制造业信息化尤其是软件技术,推动10家软件企业的产业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施“骨干软件企业”年度计划,通过扶优、促强,实施企业联合规模发展战略,支持和推动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实施企业兼并,实现规模发展。2007年软件企业数超过1200家以上,其中超亿元企业不少于40家,从业人员达10万人以上;2010年软件企业数突破2000家,其中超亿元企业80家,从业人员达到15—20万人,力争30万人。

  在加速培育规模软件企业的同时,加快面向中小软件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软件企业和新办软件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鼓励软件企业申请国家级行业或系统的专业资质认定、品牌认定等,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积极吸引境内外著名企业来宁投资创办软件企业或分支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实施全过程跟踪服务。落实省市有关支持大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理顺体制,发挥国家级软件园示范带动作用

  抓住江苏软件园整合契机,尽快以拓展产业基地平台作为主要突破点,建立政策优惠的落实机制,加快推动园区建设和发展步伐。

  南京软件园要依托国家高新区品牌优势,加大以招商带动发展的力度,充实、加强现有管理组织机构,尽快将软件园的管理机构和建设运作实体化。

  江苏软件园、南京软件园要通过加快产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资源整合、提升服务功能、形成集聚效应。到2010年,江苏软件园和南京软件园要分别实现软件产业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总从业人员达10万人以上。

  五、明确重点,加快软件产业基地建设

  以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江苏软件园、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南京软件园为品牌和龙头,在重点城区扩张延伸,建设特色明显、适度集中的软件产业基地,形成两园多基地的产业布局。

  软件产业基地是以软件开发、生产经营、服务和出口为主要任务,软件企业相对集中并形成一定规模和特色的产业基地,是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延伸。

  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重点城区要加快推进本区的软件产业基地建设。抓紧做好产业规划,形成产业特色定位。全市的各基地在产业特色上要形成差别竞争,优势互补。各区要明确专门工作班子来推进落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形成良好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上,放在招商引资上。

  市相关部门对各产业基地要进行认定和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各软件基地对入住企业也要实行审核把关、优进劣出的管理机制。同时,创造条件争取各方支持,加大对软件基地的投入和政策支持。

  六、加快国际化步伐,提升软件产业外向度

  引导和支持按照市场规律创建国家软件产品出口基地。大力建设软件出口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企业,抢抓国际软件业外包的机遇,全力扩大软件出口,经过3—5年的努力,重点培育和扶持10—15个出口额超千万美元的龙头软件企业,使软件出口比重由目前的6%提高到15%以上。

  加大软件产业招商力度。发挥政府驻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办事机构以及软件企业境外分支机构的渠道作用,开拓软件产品出口和外包市场,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政府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软件产业境外招商活动,并不定期组织举办和参加专业性软件国际展览洽谈活动。

  建立合同登记制度。自2005年起暂定三年内,全市每年软件产品出口新增部分,经海关确认,每1美元奖励出口企业人民币0.05元。

  继续推进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及集成(CMM/CMMI)和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对通过CMM/CMMI认证企业给予20—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强化人才培养和激励,为软件产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市软件人才配备达到15—20万人,力争30万人,使我市软件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和水平适应软件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全市软件产业的超常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在发挥国家级软件学院办学优势同时,依托园区、软件企业和社会办学机构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加大对各类软件人才的培训力度。鼓励职业技术学校等社会办学力量开展软件工人培训;鼓励引进国内外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和师资并与之合资合作;对于培训规模与质量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积极培育行业领军人物。对于软件行业领军人物和对软件产业发展做出特别贡献者,给予一定奖励。继续对软件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在宁购房购车实行专项奖励。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以自有技术成果在宁创办软件企业。每年从新办企业中择优选出若干优秀创业项目予以奖励扶持。

  八、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平台和资金保障

  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加快建设为软件产业发展的技术开发、测试、政策平台,完善配套服务和企业发展环境。通过多种方式拓宽软件产业融资渠道,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入,建立并完善软件企业创业投资机制,鼓励企业加大自我投入。

  “十一五”期间,以1200万元为基数,市财政继续每年安排不低于20%增幅的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软件产业基地、软件公共服务体系、核心软件技术攻关及产业化、软件产品出口、CMM、CMMI认证等。同时,继续争取省软件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及其它政府资金对我市软件产业的扶持。

  九、落实责任制,保障软件产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速软件产业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意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各相关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调研、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切实把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按照建设中国软件名城的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全市软件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市软件发展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主要责任园区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相关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各责任单位也要将目标任务向下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加强考核,确保全市软件产业目标的全面完成。

  十、统筹规划,加强软件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以科学的规划统领软件产业发展。认真研究、科学编制全市软件产业“十一五”规划,以科学的规划促进资源整合,突出前瞻性、集约化发展和产业高度化,提升软件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软件产业超常规发展。

  建立与完善软件统计制度。理顺软件产业的相关指标统计口径及相关工作程序。市科技、统计、外经贸、国税、地税、海关等相关部门联合支持软件产业统计工作,做好监测服务工作,定期对外公布统计结果。

  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市发展软件产业领导小组,(在科技局内)下设软件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成立由技术、产业和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指导委员会,协助规划指导软件产业发展。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