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起源
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1940年美国颁布的《投资公司法》是其产生的标志。该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其制度设计目的也在于防止控制股东及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损害公司整体利益。70年代“水门事件”以后,许多著名公司的董事卷入行贿丑闻,公众对公司管理层的不信任感加剧,纷纷要求改革公司治理结构。1976年美国证监会批准了一条新的法例,要求国内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专门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由此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发展成为英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科恩—费瑞国际公司2000年5月份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公司1000强中,董事会的年均规模为11人,其中内部董事2人,占18.2%,独立董事9人,占81.1%。另外,据经合组织(OECD)的1999年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报告,各国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为:英国34%,法国29%,美国62%。独立董事制度的迅速发展,被誉为独立董事制度革命。
独立董事的特征
其最根本的特征是独立性和专业性。 所谓“独立性”,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1、资格上的独立性。 2、产生程序上的独立性。目前,上市公司中绝大部分都是国有企业,其法人治理结构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如所有者代表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大股东操纵股东会等,很难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而且现在许多独立董事是由公司的领导或管理层拉来或请来的“人情董事”,权力不清,职责不明。 3、经济上的独立性。经济的独立性不能仅仅从表面上去理解,独立董事只要工作认真、尽职尽责,并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应该获得与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应的报酬,应该建立一套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4、行权上的独立性。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原因:一是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的比例太低,二是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中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权机构。 所谓“专业性”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以及有关问题独立地做出判断和发表有价值的意见。目前,我国企业的独立董事一般是社会名流,而且身兼数职,一年只有十几天的时间花在上市公司身上,他们对上市公司很难有时间全面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发表有价值的意见,而社会名流未必真正懂得经营和管理,更缺乏必要的法律和财务专业知识。独立董事的分类
在美国公司法中,董事可分为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在采取两分法的情况下,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有时互换使用。如果采取三分法,董事可以分为内部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与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其中,只有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才可被称为独立董事。其中,内部董事指兼任公司雇员的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指与公司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则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作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尤其是直接或者间接的财产利益关系)的董事。由于独立董事不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属于外部董事的范畴。又由于独立董事不与公司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又不同于其他外部董事,尤其是股东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概述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的其他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相关法律问题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限制是什么? 6个回答0
- 买独立楼可以公证吗? 1个回答20
- 婚前男方父母名下的房子,婚后女方独立还贷,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 3个回答0
- 董事监事中职工代表含义 1个回答0
- 什么叫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18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吗? 8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热门词条
- 不特定物
- 婚前财产公证
- 民事纠纷
- 物权
- 最高额保证
- 股票
- 杠杆租赁
- 补充责任
- 物的瑕疵担保
- 不当得利
- 侵权行为
- 表见代理
-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 联营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诺成法律行为
- 公平责任
- 不可分之债
- 货币
- 非债清偿
- 民事法律行为
- 试用期
- 小产权房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直系血亲
- 法定财产制
- 非法复制
- 公共财产
- 遗产
- 婚前个人财产
- 自卫行为
- 知识产权请求权
- 缔约过失责任
- 法人分支机构
- 公司章程
- 债权人
- 意思表示
- 地役权
- 控股股东
- 共同代理
- 公序良俗
- 不可分物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机关
- 实践法律行为
- 感情破裂
- 房屋所有权
- 民事赔偿
- 法人作品
- 承揽关系
- 表见地役权
- 监护权
- 实质的商法
- 遗产继承
- 婚后共同财产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广告发布者
- 赡养
- 告知义务
- 预告登记
- 房屋共有人
- 自愿原则
- 代理
- 代位继承
- 法定合同义务
- 合伙纠纷
- 单方解除
- 人身损害赔偿
- 典当管理办法
- 财产关系
- 夫妻共同财产
- 法定继承
- 中国驰名商标
- 职务行为
- 直系亲属
- 信用卡诈骗罪
- 责任认定书
- 抚养费
- 返还请求权
- 授权委托书
- 票据时效
- 合同
- 人身权
- 股权质押
- 离婚财产分割
- 房屋产权共有人
- 社团法人
- 法定解除合同
- 雇佣关系
- 国家所有权
- 债权关系
- 实收资本
- 同居
- 表演者
- 形成权
- 法人代表
- 保证人
- 自助行为
- 著作出租权
- 占有
- 履行
- 别除权
- 物权关系
- 侵权
- 民间借贷
- 返租式租赁
- 违约金
- 合伙
- 发明专利
- 订金
- 到达主义
- 赔偿义务人
- 婚前财产
- 商业秘密
- 医疗过错
- 分别财产制
- 地上附着物
- 所有者权益
- 夫妻扶助权
- 被监护人
- 定金罚则
- 股东权利
- 法定监护
- 责任自负原则
- 抚恤金
- 代位继承权
- 公平原则
- 收养解除
- 医疗纠纷
- 保证
- 直系姻亲
- 法定婚龄
- 自然人
- 财团法人
- 独立董事
- 准物权转让
- 乘人之危
- 劳动合同
- 个体工商户
- 连带责任
- 居间人
- 公力救济
- 不安抗辩权
- 表示主义
- 产品发明
- 获得报酬权
- 违约责任
- 附随义务
- 名誉权
- 注销登记
- 抗辩权
- 变更之诉
- 上市暂停
- 网签
- 监护
- 被继承人
- 火车票实名制
- 排除妨碍
- 法人的机关
- 无权代理
- 有价证券
- 仲裁
- 标的物
- 低保
- 监护职责
- 被代理人
- 协议离婚
- 发起人
- 采光权
- 著作权
- 表演权
- 财产用益权
- 抵押权人
- 共同侵权行为
- 共同占有
- 民事权利的自力救济
- 从债权
- 房屋租赁合同
- 工伤认定
- 居住权
- 退伙
- 不动产质权
- 仓储合同
- 署名权
- 收养关系
- 感情确已破裂
- 无过错责任原则
- 典权
- 公序良俗原则
- 捕渔权
- 劳务关系
- 劳动仲裁
- 版权
- 廉租住房
- 人身关系
- 抵押权登记
- 表示行为
- 机关法人
- 解除合同
- 共同危险行为
- 工商登记
- 不正当竞争行为
- 非企业法人
- 物权法定原则
- 合同履行
- 相邻权
- 赡养义务
- 欺诈
- 违约
- 商业登记
- 不动产
- 医疗事故
- 不表见地役权
- 承租人
- 物
- 抵消
- 工业产权
- 复代理
- 五证
- 代理合同
- 广告经营者
- 交通事故认定书
- 变动权
- 仓单
- 迟延赔偿
- 动产
- 第二顺序继承人
- 标的
- 房屋相邻权
- 姓名权
- 宣告死亡
- 定金
- 法人的变更
- 法人
- 高度危险作业致损责任
- 共同共有
- 法人的清算
- 表见代理的类型
- 医疗期
- 第一顺序继承人
- 物权法
- 赠与
- 最高额抵押权
- 放弃继承权
- 精神损害赔偿
- 同时履行抗辩权
- 播放权
- 侵权
- 负债
- 事业单位法人
- 离婚
- 宣告失踪
- 保护作品完整权
- 承揽合同
- 形式的商法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隐私权
- 继承
- 禁转背书
- 防御商标
- 不动产登记制度
- 遗嘱继承
- 公司债券
- 扶养
- 不动产物权
- 监护人
- 保全
- 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