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法律百科 资料库 法律论坛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法律百科 >> 民商法 >> 词条信息

物是能够被人们支配控制并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外界的一部分。

其不同于物理上的物的特征是:(1)须主体能支配控制。包括自然存在的物和人们劳动创造出的物,但人的力量不能支配的物,如日月星辰等就不是法律上的物;(2)须能满足人们一定的需要。法律的出现是要调整社会,没有使用价值的物不具有社会属性,也不构成法律上的物;(3)须为主体以外的存在。民法强调主体的平等,主体之间不能互相支配,所以人或人体的—部分不能成为物,但人死亡后的尸体、从人体上分离的部分,因都不再具有人格,也可以视为物。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郭亚敏律师
北京朝阳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邓桂霞律师
山东聊城
热门词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