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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检查组在池河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年2月20日,暨虎年春节节后上班第一天,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检查组组长孟庆林等一行四人,在石泉县法院代院长陈光辉的陪同下来到池河法庭检查指导工作。

省高院检查组听取了池河中心法庭庭长袁国华对池河法庭2009年度工作的汇报。对池河中心法庭在县法院班子的领导下,在审判、结案、调解、先予执行等方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在了解到池河法庭自建庭以来,未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的情况后,检查组给予了高度赞扬。在听到石泉县法院及各基层法庭长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春节期间仍然确保在岗值班的情况后,孟组长感动的说“你们幸苦了,我代表检查组对你们表示慰问”。

石泉县法院代院长陈光辉还对检查组就池河法庭庭长袁国华以庭为家,扎根基层工作、以及审判员朱孝思克己奉公,长期坚持带病工作的事迹进行了介绍。孟组长对此指出,我们的法官有很多可歌可泣的事迹,值得我们肯定和宣传,这也是司法为民的体现。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勉励池河法庭全体干警继续发扬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的精神,在保持以往成绩荣誉的基础上,再建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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