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张某,基本信息略。

委托执行人曹汉军,基本信息略。

被执行人乔某,基本信息略。

被执行人赵某,男,基本信息略。

被执行人石泉县国安石料厂。基本信息略。

法定代表人江某。

申请执行人张某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2010)石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于2010年12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由被执行人乔某、赵某、石泉县国安石材厂给付运费x元,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协议,被执行人乔某、赵某、石泉县国安石材厂已给付了申请执行人张某运费x元,本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2010)石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焦军

执行员王斌

执行员张某

二0一一年八月九日

书记员车蕊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判例: 张某 强制 执行 申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