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原告陈xx与被告傅冠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临澧县人民法院

原告陈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临澧县X镇X路X号。

委托代理人陈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被告傅冠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略)。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xx与被告傅冠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陈xx于2012年2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陈xx申请撤诉,系处分自己民事权利的法律行为,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第三人利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xx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陈xx承担。

审判员匡召生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代书记员陈某铭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