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朱某侵犯出版者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X区X路。

法定代表人于某,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龚伟,湖南迪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朱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系邵阳县X镇新光科教书社业主,住(略)。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朱某侵犯出版者权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1)邵中民三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于2011年12月12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朱某的住所地及财产均在邵阳县,为便于某件的执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某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朱某侵犯出版者权纠纷一案指定邵阳县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肖志军

审判员陈更强

审判员何芳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唐想军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