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友联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时间:2006-12-08  当事人:   法官:   文号:(2006)昆民五终字第342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6)昆民五终字第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昆明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系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肖树龙,系云南天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诉讼代理人:池宏佳,系该公司副总经理,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友联旅行社。住所:北京市西城区X街X号四川大厦首层X号。

法定代表人:任某某,系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杨志芳,系云南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诉讼代理人:高玉满,系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本院在审理上诉人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友联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一案中,上诉人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6日向我院提交了自动撤回上诉的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撤回上诉申请并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上诉案件受理费4747元减半收取,即由上诉人昆明风情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承担2373。50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马芸

审判员李楠

审判员姚应发

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王蓓



==========================================================================================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