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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私吞维修基金,导致业主拿不到房产证,住建局给到的处理办法是,业主向住建局签一个承诺书,再次

关于开发商私吞维修基金,导致业主拿不到房产证,住建局给到的处理办法是,业主向住建局签一个承诺书,再次缴纳维修基金。我想询问这种承诺书需不需要签字,有没有道理
提问时间:2022-02-2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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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律师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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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个承诺书是否有风险,比如开发商该交的维修基金,要业主承担,等等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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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开发商如果没有能力缴纳暂时,属实得你们暂时相当于垫付缴纳,然后办理房产证。这类法律文书审核我们平台是收58红包的,不包含咨询内的,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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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交付之后将来找开发商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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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暂时缴纳类似一个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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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所以就是我们业主要帮忙垫付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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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目前看,你们已经缴纳了,被私自使用了,因为你们已经履行的缴纳义务,再次缴纳实质上填补开发商私自使用的基金。所以目前来看类似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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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这种承诺书有没有必要签署,因为维修基金办的说这个承诺书只是起到一个告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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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我没看,确定不了是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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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咨询不包含审核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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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过一般国家机关倒是不至于去糊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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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可说不准,忽悠我们把赔偿金都放弃了,现在还要我们倒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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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嗯,需要的话,对话框红包支付就行。有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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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现本人承诺:1、为了尽快办理本人所购买xx公馆二期小区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本人同意在成都xx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交存标准未足额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含开发建设单位自持房屋应交存部分)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交存标准足额交存本人应交存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待该房屋所在楼栋的业主全部按照规定交存标准足额交存房屋维修资金后,再办理该房屋所在楼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2、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与成都xx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处理其作为交存主体应交而欠交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事宜:协商不成的,依法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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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个意思就是你们缴纳,你们跟开发商的问题你们自己解决,跟他们无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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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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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是的,我也是这么理解的,所以我想问这种承诺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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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不承诺,只交钱,有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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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因为维修基金被私自使用,应该追回并且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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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对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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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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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只说开发商没钱,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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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属实没钱不影响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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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不是不罚款的理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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