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
(二)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约请相关医学专家;
(三)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
(四)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
(五)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和被鉴定人伤病情况通过临床检查诊断提出各自诊断意见,必要时需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也可聘请外地专家进行诊断,然后填写《工伤、职业病鉴定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表》;
(六)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专家作出的诊断意见,确定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伤残证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七)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用人单位、被鉴定人和基金经办机构,同时通知当事人15日内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成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相关法律问题
- 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具体程序 2个回答5
-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想知道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地址和电话 3个回答0
- 劳动能力鉴定 3个回答20
- 我这种情况,劳动能力鉴定能定为几级? 4个回答0
- 劳动关系解除以后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原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