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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签订合同勿遗漏售后服务条款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北方网消息:据天津市权威的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统计,因家庭装修质量问题到检测中心要求进行质量鉴定的消费者日益增多,截至7月底,该中心共受理此类鉴定30多件,几乎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三倍,这一现象表明广大家庭装修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已由过去装修后出现质量问题吃“哑巴亏”转变为运用投诉或法律等相关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装饰公司亟待强化售后服务意识提出了课题。
  今年七月一日天津市出台实施了《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对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家装市场管理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也让消费者在处理装修质量纠纷时有法可依、据了解,目前天津市家装市场两极分化现象十分明显,一些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龙头性装饰公司的主要业务都集中在大型工程装修上,仅用极少部分的精力来顾及家庭装修,因而,家庭装修市场大部分被中小装饰公司和街头装修“游击队”占领。由于经营观念、规模、层次、素质等条件限制,造成了家装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在装修质量上已经勉为其难,售后服务更是不到位,不断出现的装修后遗症给消费者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
  读者孙女士日前反映,去年她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完工入住后经过半年的时间,发现许多地方出现了问题,于是,几次三番通过电话联系装修公司,刚开始还有人接待,可就是没人前来维修,后来干脆连电话也不接了,孙女士找到这家装修公司理论,可是最终的说法是没有文字东西约束装修公司要负责装修后出现的问题,对此,孙女士只有干吃“哑巴亏”。
  刘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后,按照合同的规定,很快的交活进住,几天后,刘先生发现卫生间开始漏水,影响到了楼下邻居,于是找到装修公司,希望给予维修,装修公司派人到现场后检查,证明管道的装修施工有问题,并答应给予重新修复,但是,刘先生需要交纳1850元的修缮费才可以开工。对此刘先生十分不满,本来是装修公司出的问题,为什么还要掏钱修缮,装修公司表示,刘先生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并没有签订售后维修的相关条款,虽然有口头承诺,但现在重新修缮需要资金投入,因此让刘先生担负修缮费用也在情理之中。
  据有关人士分析,当前最令消费者头疼的售后服务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水、电、供热管道改造等隐蔽工程质量差,最容易出现跑冒、漏水等反复性问题,刚开始装修公司还负责维修,时间一长就以用户使用不当等理由搪塞,拒绝维修或收费维修;二是装饰公司在售后服务上出尔反尔,签订装修合同时允诺的售后服务不兑现,出现质量问题不予维修,或以各种理由推脱;三是有的公司利用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故意在装修价格上让利,引导消费者忽视售后服务环节,在签订合同时含糊其辞,出现问题后消费者才意识到没签订售后服务条款的严重性。
  有关人士提醒人们,在选择好家装公司的同时,一定要签订售后服务条款,避免家装后出现问题无人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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