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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坑人的四大邪招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虚假广告-蒙;文字游戏-坑;内外勾结-骗;脚底抹油-溜;验明正身-查;签字画押-看;付款交钱-慢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200多万流动人口中有一半需要租房,年租金收入在20亿到30亿之间。这么大的一个市场,有求租的、有出租的,信息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样房屋租赁中介及信息服务业就应运而生了。这个行业是架在求租者和出租者之间的一座桥梁,这种服务方式也逐渐地被消费者认识和接受。在方便了求租者和出租者的同时,中介公司也获得了可观的利润。中介机构的数量急剧增加,投诉也随之变得多了起来。1999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房屋中介服务投诉就达821件,比1998年增加了一倍,争议金额达到65万元。京城房屋租赁中介的信任危机也日益加剧。

  据工商部门介绍,眼下根本没有房屋中介这样的营业执照,一般搞房屋中介的都是在企业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中有“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的内容,目前这种企业北京有6514家,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办理许可证,现在经批准从事房屋中介业务的公司约有500多家,而这个数字仅占全市从事房屋中介活动公司的不到10%。
虚假广告 蒙
  广告是中介公司招揽生意的主要手段,只有大做广告才能带来客户,广告支出约占房屋中介公司收入的50%。这是他们行骗的第一步,也是很关键的一步,行话叫“做窝”。京城有两家专门为各房屋中介提供房源信息的机构,只要交点儿信息费,他们每天都会向这些中介传信息,那些不法中介为了招揽客户,便以自己的字号将这些信息拿到报上做广告,以壮门面。有时他们把拿到的信息做“技术处理”,比如万寿路的一居单气,他们改成五棵松的二层双气,他们知道反正也没写门牌号码,你也无法去实地考察。
文字游戏 坑
  租房当然要签合同,有的不法中介公司就在这《房屋租赁委托书》中巧设陷阱,坑害消费者。比如协议只有承租人的义务,没有经营者的义务;只有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条款,没有经营者的违约条款;在服务报酬中规定“交换联系方式后为代理服务成功实现,代理费归乙方所有”,可别小看这条规定,一不小心你就会入了他们的套儿,有时有的中介公司故意让房东与消费者见面,一不小心互递了名片,但后来没有达成交易,再找中介公司,人家就不管了。坑人的合同五花八门,多种多样但不变的是合同中的条款永远都是倾向于中介公司的一边。
内外勾结 骗
  如果说上面在合同中做些文章还算是一种隐含的话,这种方法可是实实在在的,赤裸裸的骗了,这种骗法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房主串通欺骗消费者。他们先带消费者找到房主,而且将房也看了,因为价钱是他们事先与房主商量好的,所以一般较低,比如说五棵松地铁附近的两居双气一月租金才八百元,消费者一看价钱便宜,肯定动心了,然后与房主一商量双方达成交易,这样中介公司的事儿也就完了,消费者也就顺顺当当地掏了中介费,可当消费者交了中介费后,准备租住时,房主告知,此房有变不能出租了,消费者在找到中介公司时,得到的答复只是中介成功,不关我事。还有一种是房主根本就是假的,就是他们公司的人,是“托儿”,骗术基本与前一种一样,就是见面时说的很好,一旦中介费拿到,情况马上发生变化,“房主”肯定变脸,一句话“不租了!”但消费者的中介费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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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底抹油 溜
  这招也是以房屋租赁为幌子涮人的不法中介公司常玩的一手。他们的战术是拖住消费者,等到上当的人一多,将中介费一卷走人。
  海淀区的李先生就上了这么一个当,李先生想在双榆树一带租一套两居室楼房,在某报纸上看到一家中介公司登的广告里有一套两居挺合适,便给中介打电话,接电话的小姐非常热情,让李先生到中介来商量看房,李先生一瞧中介公司办公在一家星级宾馆很气派,小姐说话又和气,于是把心放在了肚子里,按规定先交了400元的看房费,当天,看房员带着李先生到了双榆树一栋居民楼前,看房先生给房主打电话,可总是没人接,看房员说今儿真不巧,房主不在,咱明儿再来吧。李先生只好作罢,一天又白跑了。李先生第二天给那家中介公司打电话,小姐回答是,房主出差了,得过两天了,不过时间不会太长。过了几天,李先生又打电话,小姐说房主改主意不租了。李先生刚要急,小姐又说,还有一处房比这处还好离双榆树也不远,在魏公村附近,咱们去看这处吧。李先生无奈只好又和看房员去了魏公村,到了一栋楼前,看房员说我先上去看看房主在不在家,一会儿,他回来说房主不在家,不过您别着急,这房子肯定租,您就在外面看看吧。明天咱们再联系,保证让您看上房。可是第二天李先生给这家中介公司去电话找看房员,电话没人接,李先生接打了几天电话,都没找到看房员,转过天亲自去中介办公的地方,一看已是人去楼空了,一问大楼的服务员,服务员说这帮人已经搬走好几天了,还是晚上搬的,这几天有不少人来找这家公司,您也是被骗的吧?李先生没说话,可心里别提多搓火了。
  中介公司的骗术是令人防不胜防吗?那我们以后哪儿还敢找中介啊!其实消费者不要怕,该找中介的时候还得找中介,下面就告诉消费者防骗的“三大法宝”。
验明正身 查
  消费者通过广告,相中了可心的住房,找到中介公司,首先必须看看这家中介公司有没有合法的中介资格,还要看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一般具有合法资格的中介公司都是比较正规的中介公司,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小,就是出现了问题,消费者也可以投诉,不会出现在一夜之间就找不着人了的情况。
签字画押 看
  消费者在签《房屋租赁委托书》时一定要小心,要仔细地看合同,防止合同中某些条款损害自己的利益,看到某些不明白的条款时一定要问清楚再签。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推出了《房屋中介服务合同》的规范文本,您最好用这样的合同,这种合同比较保险。
付款交钱 慢
  消费者只要紧抓一点,不要急于付款。另外,付款时一定要收取正规的发票《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如果您收取的是不正规发票或无效票据,那么,一是您无法投诉;二是您也为那些不法中介偷逃国家税款帮了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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