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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大学生身陷泥潭看“传销”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传销被许多人称为“经济邪教”,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很大的蒙蔽性,社会危害极大。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山东工商局了解到,由于保持高压态势,去年以来,山东省公开的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受到了有效打击,但并未得到根本遏制,最近一个时期又有所抬头,个别区域活动猖獗,呈愈演愈烈之势。据有关部门粗略估计,仅山东省内的传销及变相传销参与人员可能就有100万左右。通过对所查处的案件、所取缔的窝点的情况分析,现阶段传销活动呈现一些新特点:

  传销方式由销售商品演变为“拉人头”,欺诈的手段更恶劣,危害性更强。
  传销活动原以直销或者网络营销的名义发展下线,从高价传销商品过程中获得非法利益。而随着执法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大,当前的传销活动大多不销售商品,而是打着合伙做生意、帮助介绍工作、高收入、高回报等旗号,千方百计诱惑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组织,收取“人头费”诈骗钱财,被骗者为挽回“损失”则以相同手段再骗他人。传销组织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相互诈骗群体”,严重危害社会稳定。近日,淄博市公安捣毁的涉及10万余人的一特大传销犯罪集团里,不但一般会员没见过所传销的产品,就连发展过40多个下线的c级代理员也没见过产品。
  传销组织更加严密,活动更加隐蔽。
  传销组织把传销人员组成若干个“家庭”,每个“家庭”6—12人,实行“家长制”,集体居住。入会人员的身份证、手机等物品均被代管,人身自由受限制。下线人员电话邀约亲友时必须接受监听,单独活动时必须由“家长”派员随从。传销组织还通过“洗脑”,实施精神控制。组织者反侦查能力较强,隐藏在幕后,采取遥控指挥、单线联系、分散居住、人财分离等反侦查方式。他们多集中在居民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民宅内活动,随时会望风而逃。一传销分子供述其聚会方式:每次接到上线通知后,都到距居住地4公里的地方与接应人员接头,再由接头人员带到距接头地点3公里外的聚会地点。
  由于实行上下线制,下线很难获取上面秘密,从受害者身上也很难直接找到有效线索。目前,一些人开始利用互联网,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推销虚拟的网站或网页空间为名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传销参与人员多来自外省市,活动地域扩大,成分复杂,且向低龄化发展。
  以往传销活动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而现在则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泰安市6月取缔的一个3000余人的传销组织,其成员多来自湖北、宁夏、河南、河北、内蒙古和东北三省,本省参加人员很少。而淄博市公安在外省办案时,也发现了一传销组织千余人的分支,成员竟然全部来自山东。
  传销参与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各类学校暂未就业的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农村青年,年龄呈低龄化。去年10月,济南市在天桥区查处的一34人的小规模传销窝点,参与者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16岁,多为初中生、中专生。
  传销邪恶性质越来越明显。
  传销组织对传销参与者“洗脑”,不断灌输传销理论,讲述所谓传销远大前景即可使人迅速暴富,麻痹传销者思想,进而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记者在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缴获的材料中看到,组织者使用的许多“洗脑”的方式都具有极强的煽动性和蛊惑性。
  由于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了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传销团伙对参与人员的人身控制也日益强化:派人轮流盯梢、监视,对稍有不从者或反抗者施加暴力,迫其就范;对举报者变本加厉予以报复。有的传销组织还拉帮结派。为争夺成员,帮派间有时大打出手,集体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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