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防骗手册 >> 查看资料

5亿国债诈骗阴影难去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2004年的8月中旬,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于一手制造与骗取国债回购资金达5亿多元、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的主犯蓝运生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2名同案犯刘新红、康毅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除了潘建华一人,没有官员在这起巨额国债诈骗案中受到处分。
    蓝运生,一个只有高二文化程度的香港身份的河源人,利用通过*纵非法承包的河源国债服务部,通过国债回购在1994年-1996年,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内从全国各地129个法人机构诈骗资金10.13亿元,其中5.13亿元被挥霍一空,一手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国债回购金融诈骗大案。

三名罪犯最终逃脱不了法律制裁。但他们造成的高达5亿多元的巨大的资金窟窿,却让河源,一个年财政收入平均在3亿多的贫困地区的地方财政负荷累累。
    1994年-1996年,是中国历史上一段关于国债回购的疯狂岁月。可靠资料显示,仅1994年参与国债回购的单位至少在3000家以上,交易总量超过3000亿元,仅武汉证券交易中心1994年交易量就达近1500亿元。因为国债回购一项总共造成了720亿债务苦果,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至今为止,除了银行核销和剥离了坏账外,由此引起的庞大资金缺口损失与债务追索依然没有了结。
    大案后遗症
    坐落在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上的奥生大厦已经物是人非,当年河源国债服务部所在的二楼已经变成了一个酒楼的经营场地。隔壁的中国银行河源分行的办公地址当年也是蓝运生拥有的物业。当年蓝运生在河源所开设的36家公司均已经从工商注册登记上销声匿迹。
    但蓝运生国债诈骗案留下的阴影却依然挥之不去。
    “人家说厦门原华走私案使厦门经济至少倒退了10年,我们河源蓝运生大案也至少使得我们当地的经济倒退了好几年。”河源当地一位从事经济研究的有识之士感叹道,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的全国最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和蓝运生国债回购诈骗案,这两起发生在河源的金融犯罪使得当地政府非常被动和尴尬。蓝运生国债诈骗案的5亿多资金的债权人纷纷把河源市政府当成了讨债的对象,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河源市政府在当地主导投资的一些物业与资产均遭到过其他省区来的法院的纷纷查封。
    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讨债之路历时六年,终于在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后的2001年1月份从河源政府手中讨回了他们的600万国债回购本金。而像天津光大银行这样多年坚持上门讨债的地方政府与机构还为数不少。
    河源当地的一份报道称2003年河源市财政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增长27.5%,实现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3562万元。据河源曾在政府部门任职的一位官员透露,河源市一年的财政收入平均在3个亿,而一年的财政支出则在15个亿以上,河源的财政缺口多年来一直吃的是财政补贴的饭。而河源多年累积下来的财政赤字保守估计至少在100亿以上。一年来河源所有的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总额在150-170亿元。
    “银行是当地经济的晴雨表,这个事件的阴影与后遗症现在依然都没有化解。”河源一家当地金融机构的负责人说,自从他2001年到河源任职以来,每年从10月份开始到年底的一段时间,地方财政各项收入回笼入库的时候,就有各省地区的法院人马纷纷赶着来查封河源市政府在其开设的各种账户,“我们也不敢不执行,但这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河源市金融机构承受着苦果。据人民银行河源中心支行最近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截至7月31日,除广东发展银行河源办事处(分行级别)略有183万元赢利外,其他包括四大行当地分支机构、农信社在内的金融机构则全线亏损,亏损额高达38355万元,而其中仅工行河源分行一家就亏损35277万元。
    骗局全记录
    “蓝运生学历不高,但人很灵光”,河源一名早期与蓝运生打过交道的人士回忆道。1991年,移居香港两年的蓝运生在当时以港商身份回乡投资淘金热潮的影响下,琢磨着怎么在自己的老家赚点钱。是年底,他以与香港人严某合伙注册的香港粤生贸易公司的名义承包了河源市石化燃料总公司,该公司成了蓝运生立足河源的据点。
    在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期间,蓝认识了安徽省铜陵市寿康证券部驻武汉证券中心的交易员康毅,蓝从康毅口中讨教赚钱之道,从而得知获得国债交易席位后可以利用国债交易回购拆入资金。蓝通过关系找到了时人河源市财政局预算二科科长潘建华,潘建华手中当时掌握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国债服务部的批复》,潘本身兼任河源市国债推销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手中保管着该委员会的印章。在一番讨价还价后,二人达成交易条件,以蓝运生收购潘建华急欲出手的河源市雄亚实业公司的房地产为条件,潘个人以河源市国家债券推销委员会作为发包方,蓝通过河源奥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非法承包了河源国债服务部,随后不久在蓝、潘二人的*纵下,发包方变为河源市国债服务部,承包方变成了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随后,潘建华办理了河源国债服务部营业执照,并刻制了公章。蓝运生则以河源国债推销委员会的名义,打印了“任命潘建华为河源国债服务部主任”、“聘任蓝运生为河源国债服务部总经理”等材料,并分别打印出四份同意河源市国债服务部在武汉、天津、北京、上海四个交易中心设立席位的批复,并虚构“河源市国债服务部成功地发行和承兑转让国库券业务1亿多元,代理转让各类国债证券8000多万元”的事实,在康毅的帮助下,两人继续编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材料,并将广东省财政厅同意设立河源国债服务部的时间虚报为该国债服务部的时间,潘建华改任法人代表,虚构了副总经理傅运生。康毅通过关系,帮助蓝运生于1994年9月6日骗取了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甲类会员资格和466号交易席位。随后,蓝、康二人利用同样的虚假材料骗取了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下称staq系统)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和交易席位。随后,蓝运生利用这四个交易席位,以及授意另一得力干将刘新红刻制了河源国债服务部的财务、业务及各驻证券交易中心10多枚公章,并仿制出了136份金融高达7个亿的《河源市国债服务部国库券委托代保管收据》,这些虚开自制的收据作为协议成交方式的质押,成为蓝运生骗取资金的重要道具。
    司法会计鉴定查明:从1994年8月至1996年9月,蓝运生通过国债回购的交易手段从全国129个单位非法拆入资金216笔,总额为10.13亿元,其中,康毅主打的武汉中心席位最多,总共从浙江证券、南方证券、国泰君安等66个单位拆入资金122笔,金额达5.17亿元;天津中心席位拆入长春证券等50个单位资金82笔,金额3.86亿元;北京中心席位拆入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12个单位13笔,金额1亿元;上海中心席位拆入鞍山财政证券1000万元。
    河源市检查院指控称,整个诈骗过程格局是,蓝运生组织、*纵,刘新红为河源主要助手,康毅指挥管理各地主要交易席位,内助外联进行大批量的国库券卖空诈骗活动。其中,有在读研究生学历的康毅能量较大,在这起诈骗案中非同小可,他告诉蓝运生利用国债交易席位可以拆借、骗取资金,他深知即使没有足额国库券保证,凭借开设的《国库券代保管收据》也可以质押拆借资金。
    5亿资金黑洞去向
    至1995年8月1日,河源市察觉有关苗头,成立河源市国债回购清场小组,终止了蓝运生的非法承包国债服务部行为,清场小组对蓝运生拆借的资金进行清理,经全国证券回购债务清欠办财政编链对冲清算,除去骗新还旧5亿元外,蓝运生实际骗得资金5.13亿元,而这些资金均变成缺口黑洞。
    河源检察院指称“三被告所骗取的资金全部由蓝运生个人占为己有,用于其个人拥有的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公司、企业和个人挥霍”。蓝运生确实出手阔气大方:其在宾馆一天的开房花费2.6万元,一顿饭7000多元,信用卡消费1200万元,其为贿赂当地各级地方官员购买的名牌情侣表、钻戒更是不计其数。1995年5月其心腹干将康毅被安徽铜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逮捕,蓝运生出资150万元为其取保候审,并答应铜陵方要求在当地投资200万元。
    1998年,蓝运生、康毅均逃匿国外,改名换姓。直到2001年12月,在国际刑警协助下二人被缉获归案。
    而司法机关查封、追缴到的资金清单如下:蓝运生个人所开办的36家公司的财务房地产18单(其中房产10单,地产18单,估计市场价值未超过1个亿成本),蓝运生公司动产物品及部分不动产变现款500万元,海南赛格特种金融债券950万元。
    短短一两年期间,巨额资金挥霍一空。
    令人费解的是,河源政府方面组织的国债清场小组1996年底就发现了回购拆入资金的亏空与问题,河源国债服务部又于1997年5月份被正式定编成立,而非法承包该营业部并从中牟利的潘建华竟然被正式任命为该部主任。而潘时任上级直接主管——河源财政局正副局长具铁详、刘福康则在出庭做证时称自己对于国债服务部被非法承包一事不知情,而此前任局长郑康明则称潘建华向他讲过有关情况,他提出要慎重考虑,并没有表示同意。奇怪的是,承包几年来国债服务部一直没有上缴钱给财政局的情况前后两任局长均没有注意到。
    河源检察机关指控,蓝运生开办的36家企业均没有实际资本投入,资金来源为国债回购卖空骗取的资金和银行部分贷款。河源金融机构对于蓝运生公司共有2030万元借款。被指控为挥霍国债回购资金主体的河源奥天科贸有限公司下属的16个子公司中涉及到市政建设工程、道路桥梁、城市建设工程、农业基地开发、供水工程管理等关系河源市政城市发展的分公司。蓝名下的36家企业,除了石化燃料公司、奥生食品2家,其余33家均是在94年到95年间闪电般地登记成立。知情人士透露,其中有不少是收购当地地方官员自办或者关联公司改组而来。据说当年不少地方官员几乎打破了头皮要安排自己的亲属进蓝运生的公司,其不少员工月工资可以拿到高达1万元,而河源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在1100元。而在庭审中,蓝运生为自己辩护提到的事实没有被法庭采用,蓝称自己在承包期间总共拆入国债资金是9.9亿元,已偿还到期资金5.2亿元,尚欠4.7亿元,此后国债清场小组进入后发生的4300万元与其无关,但所有的资金缺口都被指控认为是蓝运生个人以及其名下的企业所挥霍,蓝辩护称前后两任财政局长的证词不是事实,也未得到采信。除了潘建华一人,没有官员在这起巨额国债诈骗案受到处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