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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招商热”中的投资骗局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打着各种招牌到内地慷慨“捐赠”、“投资”,对这样的美事各级地方官员在“招商热”中千万要睁大眼:这伙人保不准是诈骗犯。浙江警方近日就查获了这样一批“投资商”。
  事情要从今年3月说起,义乌市钱达酒业商贸有限公司老板向金华市金东区政府引荐“印尼慈善基金会”。在获悉该基金会有投资2000万美元的意向后,金东区政府较为谨慎,要求外汇局金华市中心支局派员一同前往上海,与项目投资方“印尼慈善基金会上海办事处”进行洽谈,同时实地考察该基金会投资的真实性。

  这家所谓的“印尼慈善基金会上海办事处”出口相当大方,竟承诺投资200亿美元,包下金华“金三角”开发区,而上海建造一个金茂大厦才花6亿美元。环顾室内,这家“办事处”办公条件却很差,且只有5、6名工作人员。外汇局金华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一位工作人员追问对方外汇是从哪里来的?对方在回答中漏洞百出。后来,对方知道当时有一位外汇局行家在座,赶紧悄悄回避,再也没有来金东区。然而,这一伙人相当活跃,除了金华,台州、杭州、宁波等地也留下了他们的踪迹。
  同在今年3月,一伙人打着“美国美龙基金会”的旗号声称要捐赠台州市天台县苍山中学2000万美元。在《捐赠投资合作意向书》中规定:由中方办理外汇开户和外汇登记证;活动经费由受赠方开支;如果2000万项目搞好了,可以再拿出5000万美元兴办国际商学院,等等。这一捐赠项目获得了省、市教育部门同意受赠的批复,今年4月,外汇局天台县支局同意其开立捐赠账户,但拒绝为其办理外汇登记证。据介绍,捐赠账户属于临时账户,在外管局的监控之下,而只有外商投资企业才能办理外汇登记证。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分析,这伙人的真正目的其实就想骗取点“引资费”和活动经费。正如意向书中所透露的:基金会收取6%管理费。对方尽管钱没到账,却可以先让政府垫支这6%的费用。截至目前,天台县尚未收到任何款项。
  值得警惕的是,这一“投资项目”很快在金华东阳市落了户。在当地政府有关领导的亲自过问下,今年4月23日,“浙江龙达酒业有限公司”在东阳市注册,注册资本2800万美元,外方投资者为美国美龙时尚基金会、印尼扶贫基金会和意大利托理可尼公司,出资比例为80%,中方投资者为义乌市钱达酒业商贸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0%。东阳市工商局核定其资本金到位时间为3个月。尽管外汇管理局东阳市支局再三陈述“这可能是场骗局”,但并未引起相应重视。对方将所有书面材料弄齐全后,外汇管理局东阳市支局只好同意其在东阳农行开立了资本金账户和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不出所料,自注册至今这个账户上的余额一直为零。
  外管局人士分析,对方已经办妥了营业执照和外汇账户开户手续,完全可以把这作为下一步行骗的工具。其实,从“浙江龙达酒业有限公司”外方组成名单看,在金华打着“印尼扶贫基金会”和在台州打着“美国美龙基金会”的是同一伙人。5月29日,浙江龙达酒业有限公司和香港圣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一行3人,来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国际业务部,想办理托收日本国债事项。来人手持一张面值为1000亿日元的日本国家债券复印件,谎称:这是一日本皇室亲戚赠与美国慈善机构的,后者现已委托香港圣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到中国内地投资,龙达酒业公司为投资的第一个项目,投资总额2800万美元,用于生产酒类产品。来人还称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并在东阳农行开立了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此次托收款项的一部分用于该公司投资,其余可挂账于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用于其它项目投资。
  据介绍,所谓托收业务,是指债权人委托银行去收款,从中银行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但银行从事新客户或者大额债券的托收业务,一般是先收到钱、后付款,“上钩”的可能性极小。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工作人员觉察业务可疑后,便根据国债复印件上的代理发行机构:原日本第一劝业银行、现瑞穗银行上海分行进行查询。瑞穗银行明确表示日本大藏省从未发行过、该行也从未代理过上述国债的发行工作,此国债纯系伪造。由此,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判定:上述一系列的投资和捐赠活动全都是骗局。6月19日至20日,诈骗分子的同样伎俩又出现在宁波镇海。这伙人以美国美龙慈善基金会副会长、浙江龙达酒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身份,在宁波市镇海区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持一份美国美龙慈善基金会授权书复印件、某部门投资总额为2980万美元的项目批件、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项目中外合作意向书和一张面值为1000亿日元的日本国债复印件,到外汇管理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局要求核准开立外汇账户。
  由于浙江省外汇管理部门已将这伙人的诈骗情况通报至县市支局,外汇管理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局一边稳住嫌犯,一边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当地公安机关首先进行外围调查,结果经网上核对,发现为首的名叫张淑华的人,其实是辽宁省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的2400万元人民币非法集资案嫌犯。在与辽宁公安机关核实无误后,镇海公安局即对此人实施刑事拘留。同案3人在经过身份核实并初步证明也是被骗的情况下,目前已被公安机关释放。
  这起诈骗串案暴露出个别地方政府在“招商热”存在盲目轻信的现象。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外汇检查处检查一科科长杨仁荣说,整个过程中外汇管理部门表现得比较理智和冷静,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却担心引资泡汤,抱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观点试试看。诈骗分子深谙此道,多次在部门碰壁后直接去找政府高官,得以一路绿灯。另外,诈骗分子也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据调查,这伙人也去过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要求“托收”。一旦银行为其开具相关手续凭证,尽管钱未拿到手,这伙人也可以拿银行的凭证继续行骗。据杨仁荣介绍,这伙人还具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们出具的外国国债都是复印件,这样即便警方介入,也难以直接构成金融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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