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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

发布日期:2009-04-26    作者:110网律师
一、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资格审查
    商品房买卖属于不动产买卖,因其涉及金额较大,对于买方来讲,风险较大。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选择尤为重要。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开发商诚实守信度一般来讲不用置疑,并且其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合同方面都较为良好。现实情况是,因房屋所处位置、小区的规划、楼盘设计较好等方面的原因,买房者急于买方而导致开发商的房子供不应求,很容易忽视开发商的资质审查,这对买房者存在极大的风险。因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该种情况下,一定要了解一下开发商近几年的开发项目,认真查阅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产是否相符。
二、审慎对待商品房的宣传广告
    目前有些开发商的宣传存在不真实的情况,而许多购房人又大多是先从广告中了解房屋的大致情况的。但你千万不要把宣传广告与商品房合同划等号。一般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凡是宣传广告和开发商口头承诺的东西,你如果很在乎,你一定要在合同中的中注明,而且任何违约都应在协议中设定赔偿条款。如果开发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内容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了解商品房是否设置了他项权利
    购房之前应了解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或现房是否设定了抵押等他项权利,已经抵押的商品房,一旦开发商作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抵押权人将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就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而优先受偿。购买已经抵押的商品房一旦产生纠纷,会给购房人带来很大的麻烦,对已经抵押的商品房最好不要购买。如果不清楚你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否抵押,开发商又保证该商品房没有抵押,应当在合同中注明。
四、注意商品房的计价方式
    商品房销售时,根据双方约定,既可以采用按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不同的计价方式通常会导致“理解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差异,从而产生被欺骗的感觉。但这个责任又不能归结于开发商,因此,在细节上注意很重要。
五、注意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共有面积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大小,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六、注意规划、设计的变更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范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但是,由于商品房建设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中市场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开发商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填写此条,即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如果开发商确实需要变更,并且变更对购房者有利,购房者可以同意变更,但开发商要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在一定期限内与购房者签订补充协议。
七、注意双方的违约责任条款
    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违约承担的责任应当是对等的。开发商往往利用其强势地位或者购房者审查合同不严格订立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合同。因此,希望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对自己违约时责任条款的内容,防止其逃避应有的责任。
八、一定要开发商提供正式合同文本和销售发票。
    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销售发票是你在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证时必须向其提供的,也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登记和颁发房产证时要求的。所以作为购房人应当注意房地产开发商所提供的合同文本是否为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河南省建设厅监制的正式合同文本,对于正式文本中没有涉及的问题你可以在补充协议中注明。特别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向你出具正式的由税务部门印制商品房销售发票,而不能用普通的收据代替。
九、开发商违背诚信的惩罚
    开发商具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四)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五)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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