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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原因与对策研究

发布日期:2009-08-17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在校大学生中犯罪事件频繁发生,犯罪率逐年上升,日益成为干扰校园秩序、社会安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序运行的严重问题,越来越得到高校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其犯罪特点朝着暴力化、群体化、多元化、智能化、专业化等发展的趋势;犯罪原因也由传统的单一型转化为复杂型。其中,既有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学校、家庭等诸多原因。为了更好地正确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为了齐心协力积极防范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培养和造就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因此,预防与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不仅是亟需解决的一项社会问题,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所在。它需要社会、高校、家庭、以及大学生自身的共同管理,共同努力。本文在把握大学生犯罪的特点,探讨犯罪的根源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更好的预防对策,旨在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把犯罪率降到最低。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特征;原因;对策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2008年,南京市800多名大学发生违法“传销”违法事件,又一次引起社会各方的密切关注与重视。之前的“马加爵案件””、“周一超刺杀公务员”等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出现,都让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被成为“天之骄子”的是接受高等知识的优秀群体,正处在学知识,长才干时期,整个社会寄予厚望。可是,基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如何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揭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已经成为亟需解决地一项严峻的社会问题。
 
  一、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
 
  有关统计资料还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多,1976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案件的70%,大学生占其中的2.5%;1992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案件的87%,大学生占其中的4%。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占高校总人数的1.26%,犯罪类型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并且大学生犯罪目前有增长趋势。
 
  另外,公安部有关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以前,全国刑事犯罪发案率为014‰,大学生违法犯罪率为015‰;20世纪80年代末全国刑事发案率为0157‰,大学生违法犯罪率上升至1‰;到20世纪90年代全国刑事案件发案率上升至2‰左右,而大学生违法犯罪率高达1216‰。{1}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同社会比涉罪的犯罪主体而言,大学生犯罪的范围、性质及其危害并没有质的区别,但也有自身独特的一些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以财产利益为主,犯罪类型多样化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有10大类400多个罪名,而目前大学生犯罪已涉及5类共10个罪名。如盗窃、抢劫、诈骗、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其中,在大学校园里面,70%以上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到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罪种,这些罪种所侵犯的客体都是财产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财产利益。绑架、杀人、伤害、强奸等侵害人身权案件也逐进有所抬头的趋势。
 
  2、犯罪主体范围逐近扩大化
 
  犯罪主体范围扩大化包括几方面:一是从院校的办学层次、从重点与非重点来看,过去犯罪的学生主要是来自高职与民办院校,而逐步向重点院校蔓延。例如,马加爵案件、周一超案件、刘海洋案件等一些名牌院校的学生犯罪。二是从学历来看,也不排除硕士生、博士生。三是从成绩优秀来看,一些成绩“非常优秀”的学习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低龄化
 
  由于人们受教育观念的转变,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孩子过早地接受教育,这也形成了很多低龄学生较早地进入大学校园,接受高等教育的现象。由于低龄孩子缺乏一种成年人的生活经历,难以融入大学校园生活,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落差、困惑等不适应的心理难题,导致了一些刑事案件的发生。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批捕处袁春菊处长介绍,2003年1-8月,该院侦查监督处共受理14件17人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同往年比增长了110%。从年龄结构上看,17名犯罪嫌疑人,最大年龄24岁,最小年龄才19岁。
 
  4、女大学生违法犯罪比例增加
 
  传统观念认为,女大学生一般都是温柔,缺乏暴力倾向,因此,发生犯罪概率为零,其实这是一种观念的误解。当前,一些女大学生盗窃、诈骗等案件发生屡见不鲜。更为严重的是,受到一些拜金主义和享受主义思想的不良影响,一些女大学生竟然走上卖淫曲折人生的道路。另外,上海市2002年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表明,在2002年67名犯罪大学生中,女大学生有11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2001年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仅1件,2002年2件2人,2003年前9个月就有5件5人。这些女法学生追求物质享受,爱慕虚荣,因盗窃收集而坠入犯罪深渊。
 
  5、团伙性
 
  所谓团伙犯罪,是指犯罪行为人有组织、有目的地纠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团伙性犯罪的发生来自几个因素;1、老乡会;2、哥们义气;3、某些利益的一致性。由于在外单身求学,希望找到一个组织的归属感,很多大学生拉帮结派,相互寻找保护、依赖,容易形成一个犯罪集团。在大学校园里面,集体团伙性的打架斗殴现象越来越突出。
 
  6、智能性
 
  犯罪手段日益“高智能化”。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网络的普及,人们在越来越多地享受高科技给社会带来财富和利益的同时,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高智能性犯罪的行为也越来越多。主要类型有:侵害计算机网络。编制、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诈取钱财。制作、传播淫秽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识研制毒品。{2}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大学生利用计算机实行各种犯罪的可能性非常大,且手段十分隐蔽,方法非常高端。
 
  三、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毫无疑问,每个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都与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的背景基础,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笔者总结,大学生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社会原因。
 
  (1)文化因素,价值观错位。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及腐朽思想和不良网络文化是导致大学生犯罪的原因之一。在当今社会一些阴暗角落里滋生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的丑恶现象,像色情、暴力、荒谬、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以及不良网络内容,在社会上起着极坏的影响,诱惑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3}据调查,大学生盗窃,除了少数是因为经济窘迫所致外,绝大多数是因为虚荣心过强,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盲目攀比、跟从、贪图享乐造成的。
 
  (2)就业因素。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从1999年开始进行扩招。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6年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是107万、115万、145万、212万、280万、338万、413万。{4}2006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达到21%,在校生已经超过2300万人,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阶段。{5}而07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继续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据最新统计,07年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已经达到495万。{6}据相关部门统计,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人数达到559万人万,创历史新高。面对庞大而就业难的社会就业现实,很多大学毕业生,不能更快地安置好自己的工作,只是临时性工作,收入不稳定,是违反犯罪的主要原因。
 
  2、学校原因。
 
  (1)管理方面。由于高等学校的过度地扩招生源,导致了学校管理体系跟不上学生数量的节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滞后。基于各方面的衡量,一些院校不顾自身的办学力量,盲目地扩大招生,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的管理上脱节,不到位等问题。首先,给一些鱼龙混杂者创造了可乘之机,一大批劣质学生,不学无术劣质“产品”在大学校园里面打架斗殴,严重地干扰院校的学习氛围和教学秩序。其次,没规律,没计划地扩大招生规模,虽然给学校带来一笔不小的收入,但不注重师资力量提高和学生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处在空白的地带。存在重知识“输入”而轻思想品德的“塑造”,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有的学生夜不归宿、逃课旷课、赌博醉酒等也无人过问。由于未做到防微杜渐,导致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大学生沉溺网吧,而荒废学业,一些不健康的黄色文化、暴力文化,更是影响着意志薄弱的大学生,是大学生犯罪的重要原因。{8}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学校基于某方面的利益,对一些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实行全方位的“封锁”。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院校在管理方面加以重视以及完善。
 
  (2)法制教育。院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的不重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每一位在校大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由于长期的大学教育过度地重视大学生的英语、计算机等技能的培养,大学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这样就形成了学校对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重视,而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等综合素质的提高,很多学生对思修法律课这类公共基础课也产生草率应付考试的心理。因此,平时经常缺课,旷课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再加上这门课程设计单调、课时少,实际效果不是太理想。
 
  3、家庭原因。
 
  家庭是孩子最原始接受教育的环境。家庭的教育方式的好与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与决定着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些家长对孩子的过度溺爱,放纵孩子,从小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好逸恶劳,挥霍无度的不良习气。有些孩子因为长期从家来要钱,家长更是百依百顺,恐怕自己的孩子受委屈,一旦家长不能给自己供钱,那么就与家长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有些家长对对自己的孩子拳脚相加,粗暴训戒等暴力方式教育孩子,给孩子造成巨大的反逆心理。再加上高考指挥棒的影响,很多家长只重视孩子的智力教育,而忽视德育的培养。不仅如此,一些家长在孩子进入大学校园生活后,误以为孩子已经长大成人,有自己独立的生活方式,就不再过多过问孩子的校园生活状况,也没有与学校辅导员联系交流。认为,孩子进入大学,就等于进入“保险箱”。当然,也不能排除有一些学生,由于从小失去双亲,心理造成极度畸形或无人管教而发生违法犯罪事件。
 
  据专家分析,处于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失和型家庭等“问题家庭”的大学生较之正常家庭的孩子更容易犯罪。原因就是缺乏适当的教育方法和健康的教育方式。所以,家庭教育是影响大学生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4、自身原因。
 
  内因是决定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我们不能过多地把焦点集中于指责当今社会的环境、教育腐败,家庭等客观因素,最主要的还是从大学生自身方面寻找主要根源。
 
  (1)大学生自我定位的错误。有些大学生由于受到社会中的不良风气影响,在人生的价值观、世界观方面产生了误解。色情文化的泛滥、享乐主义的盛行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由于自身缺乏一种对社会各种各样的文化信息的识别能力,分不清哪些是精文化华,哪些是糟粕?一味地崇洋迷外,狂妄再大,目中无人,倡导个性自由,盲目地追求高消费,从而迷失了人生的方向,扭曲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世界观.此外,看到社会中大学生比例的上增,大学生失业现象的频繁,甚至陷入“读书无用”的怪论主张,看不起一些学习优秀生。当然也不能排除,一些大学生由于家境贫寒,一念之差走上犯罪的道路。
 
  (2)健康心理品质的缺失。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典型群体,正处在学知识,长才干时期,心理与生理正趋向成熟型转变阶段。一些学生由于种种的原因不能适应校园里面的生活,在心理上造成巨大的压力和挫折,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受损。再加上看问题片面肤浅、分别能力差,缺乏辩证的观点,产生了容易偏激与冲动的表现。据有关专家分析,大学生年轻幼稚,思想单纯,生活阅历浅,识别能力低,容易受不良环境的诱惑,不良心理如逆反心理、争强好胜心理、享乐攀比、好逸恶劳心理、嫉妒嫉恨心理、激情冲动心理等,是诱发大学生违法犯罪动机和行为产生的一些重要心理因素。{9}譬如,因“仇富”,“爱情”而陷入情网难以摆脱等不健康心理都是引起违法犯罪的具体原因。
 
  四、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预防对策
 
  众所周知,如何预防、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亦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它离不开家庭、学校、以及大学生自身共同努力。
 
  (1)纠正不良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正确而有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是指导、规范大学生日常生活的思想基础。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怎么样的行动。大学生要树立积极而向上健康的人格,就要注重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面对物流横欲的社会,在面临西方一些糟粕文化冲击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大环境中,大背景下,唯有坚定正确地人生信念,注重自身的政治素质、教育培养,增强其公德意识,正确地认识自我,认识社会,遇事要冷静分析、辩证思考、理智行事,杜绝任何盲目地冲动与跟从。在每一件小事中,积累与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思想政治素养;培养积极健康而又乐观的人格,才是一名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大学生。
 
  (2)开展良好的心理教育。21世纪,心理疾病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无形“杀手”。“认知的阻碍、病态人格、侥幸心理、意志偏弱”等已经成为在校大学生普遍的心理现状。针对这些大学生不成熟的心理特点,高等院校要积极为大学生开展各种心理讲座,开设大学生心理咨询室。正确引导他们对两性、婚姻、事业、就业等问题的认识。特别是对于一些性格内心、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要特别的留意、要特殊鼓励与照顾。全方位、多层次地地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正确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尤其是大学生要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热情生活,使自己的心理常常处于轻松愉快之中。
 
  (3)法制教育。我国法制正在发展与完善时期,部分大学生面对一些发生社会不正常的现象,产生误解:“目前,中国社会是一种人治社会,缺乏法治,凡是都能通过金钱、关系主宰一切的观念”,因此一些大学生恣意地以身试法。针对这些现象,高等院校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法制课堂,更要结合具体的案例来教育后人,感化学生,避免空谈理论,让法制教育流于形式。有条件的院校,要组织学生到法庭、监狱等参观学习,也可以邀请司法人士到校开展法制讲堂讲座。必要的时候,要把法制教育考核当为大学生的评优的标准之一。总之,要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同时也要敢于同违反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做斗争的思想意识,即当自己合法的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要正确、理性地拿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防止与制止任何事情都动用私力救济,避免聚众打架斗殴的违法现象发生。
 
  (4)学校管理制度的完善。学校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日常场合。其制度的建立健全,影响与决定着整个学校的学习氛围与正常教学秩序。因此,院校要承担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预防犯罪首先必须保证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就要加强和改进高校的学生管理,尤其是集体宿舍的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网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围不健康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和干预,最终从体制上杜绝违法犯罪现象。{10}
 
  2)、建立严格的信息沟通机制。有些院校在潜意识中认为,大学生绝大部分已经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应该有足够的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只要交了学费,一切学习活动都应由学生自己本人来支配与把握。实际上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的表现。大学里面让学生有一些空余时间来,来保证自己把握与支配,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如果缺乏学生与学校管理方的良性互动,就容易造成信息的不畅通,不对称。一些院校由于管理信息方面的缺位,一些学生经常夜不归宿,院校却毫无察觉,甚至有时是视而不见。因此,建立一种学生与学校的信息的良性互动机制是大势所趋,也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认为,在必要的时候,学校可以与辅导员、班主任签订“军令状”,实行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制,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状况,学生可以同过短信、电话或网络等手段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保持信息的畅通。另外,辅导员、班主任要定期或不定期与学生家长就大学生在校情况的沟通,交流。这些机制希望都能够常态化地实行下去。
 
  3)、建立公平公正的评议制度,客观全面地向学生公开,不能高神秘化,更不能私下有不当地勾结。为了鼓励先进,奖励优秀,很多院校都建立了各种各样的评优制度,但是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很多学生对评优结果产生了质疑,也酿造出很多学生对学校不满的情绪,这种情绪随时都可能通过过激地行为,伴随冲动与过激的举动表达出来,严重地干扰院校的教学秩序以及不良的社会安定。因此,院校的公平公正的评优制度,客观全面地向学生公开,也是防止与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4)、与有关司法机关配合、协调。大学生违法犯罪是的一项综合性社会工程,单靠院校的力量还不足于预防与遏制,有必要联合一些社会力量共同管理,共同教育。比如与司法机关的长期合作,对校园周围的环境加以规范;净化校园里面的一些不良风气,都是预防与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良好措施。
 
  总而言之,院校要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综合素养;要建立一种公平公正的评优机制。还有,大学校园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人才,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某方面的潜力。院校不能忽视某一方面的教育,而偏重某一门学科。长期的观念,学校过度地关注、重视智育,而忽视了学生的基本思想道德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综合素养的提高。
 
  (5)创造良好家庭环境,搞好家庭教育,积极与学校管理方保持联系。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家长要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要在家庭生活中,通过每个成员良好的言行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形成良好家风。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11}在创造良好家庭内部环境、搞好家庭教育的同时,要积极与学校保持联系,时常关心与询问孩子在校的生活、学习状况、听取管理方的意见,配合学校管理方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孩子培养成有用于社会的精英人才。
 
  (6)营造一种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社会客观环境归根到底是一种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客观社会总和。每一件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都有其社会根源。社会各方要积极动员起来,为大学生营造一种良好而又健康的社会和谐氛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决不能唯利是图,诱导、教唆大学生从事违法犯罪工作,并积极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打击一切诱导或教唆大学生去违法犯罪力量。同时,要对一些违法犯罪大学生事件持有包容的心态,要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原则,鼓励一些因一时之念,而又能积极改造的大学生早日回归社会,特别是不能歧视、不带“有色眼镜”看待回归于社会的违法犯罪大学生。


【作者简介】
邢增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法律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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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曹红卫. 大学生犯罪的现状、原因和对策[J] .文化建设,2006(12) 33
[3] 方玉凤. 大学生犯罪的特征、根源与预防对策[J] .文教资料,2006(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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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傅凰.大众化阶段我国普通高校本科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难问题[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版),2006(12).
[6] 中国毕业生网http://www.bysh.cn.2007年大学生就业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
[7] 搜狐教育频道网http://learning.sohu.com/20080313/n255687636.shtml 大学毕业生犯罪增多 就业压力使大学生无所适从
[8] 苏运来、张合民等;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预防对策研究{J} 2007(1) 64
[9] 王先众,陈康;贵州大学生违法犯罪心理研究 {J} 贵州教育学院学报2004(6) 40-41
[10] 赵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思考 {J} 法制与社会;2007(1) 584
[11] 苏运来、张合民等;大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研究 {J} 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 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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