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知识产权案例 >> 查看资料

白象方便粉丝商标侵权纠纷案

发布日期:2009-08-17    作者:110网律师
 

  日前,石市各大超市部分“白家”方便粉丝正在下架,下架的该品牌方便粉丝包括“正宗酸辣味”、“辣味肥肠味”、“麻辣烫味”、“砂锅炖鸡味”四个口味的10余个产品种类,其包装上的竖排“白家”商标与“白象”商标外观极为相像。这些产品纷纷换上了改换商标后的产品。
  白象食品集团驻石家庄办事处经理张利旭介绍说,“在去年下半年,河南省高院判决认定,竖版商标的白家粉丝已构成对白象方便面商标的侵权。此判决生效后,法院给了白家方便粉丝的生产厂家3个月时间,让其对相关产品进行下架处理。但是,至今仍还有消费者投诉,称买到了涉嫌侵权的‘白家’方便粉丝。
  目前,白象食品集团已向石家庄市工商局投诉,并责令各大超市立即下架侵权的‘白家’方便粉丝,停止侵权行为。
  对此,石家庄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局已接到白象公司的投诉,现在正对此事展开调查。(中青在线) 
            知识产权董艳丽律师点评:在同类产品上摹仿、复制知名商标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是现在的商标榜牌,不仅仅局限于商标的摹仿、复制,更多的是对知名商标的产品包装也进行了摹仿、复制。知名品牌的包装其实对公众的消费行为也是有很强的导向性的。如果单纯的用注册商标专用权来制止恶意竞争,保护力度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全面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实可以对产品的包装申请外观专利保护。这样一来,即使竞争对手没有使用你的注册商标,但是只要其产品的包装采用了你的设计,你也可以凭专利权制止其生产、销售,以达到遏制恶意竞争的不法行为。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