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吉林抚松法院判决宋光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司机醉酒驾车造成第三人死亡,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
案情
2008年1月14日,被告人宋光醉酒后驾驶吉F-42327号重型货车,将驾摩托车行驶的孟氏两兄弟撞倒,孟兄当场身亡,孟弟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宋光醉酒驾车中心实线越线行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孟氏两兄弟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及未戴安全头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宋光驾驶的肇事车辆于2007年12月21日在某保险公司抚松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交通事故发生时该车正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被害人亲属的死亡赔偿金5万元,但保险公司以司机醉酒驾车不属于垫付和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偿。
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光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孟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除其已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宋光驾驶的货车已投保了交强险,发生事故时尚在保险期内,所以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由宋光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宋光以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为宜。虽然保险公司认为交通事故系宋光醉酒驾车造成,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及垫付责任,但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也未将司机醉酒肇事列为免责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以及交强险的立法精神,保险公司均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应担责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如下:一、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某保险公司抚松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四原告人5万元;二、被告人宋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四原告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8.7万余元;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四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解析
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问题一度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有人认为如果司机醉酒肇事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不利于被保险人遵纪守法,是对司机酒后驾车行为的纵容,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交强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交强险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而是为了保护受害第三者的利益,我们不能因为被保险人或肇事司机的过错来对抗对第三者的赔偿。如果司机醉酒肇事保险公司一概免责,那么国家设立交强险则失去了意义,也违背了交强险的立法精神。
综上,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四原告人5万元是正确的。
本案案号为:(2008)抚刑初(重)字第46号
案例编写人: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滕爱节
- 试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责任
- 保险公司对未实际撞人之事故不负交强险责任——江苏常州中院改判李华荣等诉保险公司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 论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赔偿责任主体
- 保险公司对驾驶员无证驾驶应承担交强险赔付责任——安徽宣城中院判决肖海军诉渤海财保宣城中心支公司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
- 未买交强险,保险公司是否应全额赔偿第三者责任险?
-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非法取得驾驶执照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交强险不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 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中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次序问题的批复
- 盗窍抢劫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盗窃抢劫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
- 借款合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权利救济
- 贷款银行回复的处理意见,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律师成功代理客户成功解冻因涉及跨境网络犯罪虚拟货币买卖的冻结银行账户
- 银行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利息支付等格式条款等于无,视为没有利息
- 助贷机构伪造借款合同+银行未进行提示说明,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
- 假贷款、保险合同,假代偿,利息、保费应予退还,违约金不被支持
- 银行、保险公司捆绑销售、虚假诉讼,保险费退还,违约金不被支持
-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 贷款、保险捆绑销售,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可撤销的,法律后果相同
- 保险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违约金过高,法院:显失公平,应适当调整
- 贷款银行将另案举示的证据搬运到本案,明显系伪造证据,虚假诉讼
- 银行、小贷公司联合放贷,利息支付等约定不成立,即使成立也无效
- 强制搭售+欺骗隐瞒,如何处置相当于“套路贷”性质的掠夺性贷款
- 伪造合同,伪造签名,欺骗、敲诈借款人?十四条质证意见予以揭露
- 某某信托有限公司诉上海某某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等营业信托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