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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程序

发布日期:2009-12-28    作者:程才律师
    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是指以家庭为承包土地经营单位,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均承包耕地面积,家庭人口获得耕地承包权。是一种法定权利的具体体现,全部集体成员在公开、公正、公平、民主、自愿的原则下享有的集体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分配、处置的权利。因此,发包土地应在民主原则基础上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族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村委会召集准备发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在会议中经过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土地发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现状,拟订并公布承包土地方案,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求意见; 
  3,召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拟定的承包方案,提交会议表决,须由参加会议过半数通过;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将通过的方案细化具有可操作性,有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5,签订承包合同,全部发包土地落实到农民手中后,依据实际承包的地块,面积,土地等级,是否属于基本农田等情况,由村委会与承包土地各户签订承包合同并向县合同主管机构备案登记,领取由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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