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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诊所式互动教学改革研究

发布日期:2010-03-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为环境法学教学改革带来新的契机,也为环境法学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环境法学教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主要从环境法学教材的选择、环境法学诊所式互动教学大纲的设计、环境法学诊所式互动教学课件的制作、环境法学诊所式互动教学案例选择和改革传统的考核方式,注重学生能力的考察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环境法学教学改革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环境法学;教学改革;能力培养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环境教学改革的新契机

生态文明内涵是指生态文明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观念,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运转的客观规律建立起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良性运行机制,和谐发展的社会文明形式。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生态文明的要求,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1]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可以说,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已是当今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这意味着我国将需要大量的适应生态文明社会的新型法律人才。

环境法学是一门典型的新兴交叉学科,既与法学内部的二级学科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密切相关,又与环境伦理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管理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可持续发展、生态学等密切相关。在环境法学教学中,以培养生态文明法律人才为环境法学教学目标,充分突出地方教育特色,寻求环境法学教学的优化模式,探讨生态文明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途径、方法,以培养学生的生态文明法律意识,掌握以生态文明为目标的相关法律知识,树立环境法学教育的新理念,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当前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为环境法学教学改革带来新的契机,也为环境法学教学改革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生态文明背景下环境法诊所式互动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人口的急剧膨胀,城市化、工业化的迅速发展,环境问题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这就需要大量培养生态文明型的法律人才,以应对多元化的环境问题。现代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有创造性的人才。创造性思维包括:一是发现问题、二是问题的解决。创造性思维的主体是教师和学生。具体内容包括:教学理念、教育内容、教学方法的创造性。[2]教学方法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学生自学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加强学生创新思维和实际创新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在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和开放中,引进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并结合中国国情加以改造,以创立法学教育的新方法,促使法律诊所教育本土化,成为国内外关注的一个焦点。我国目前法律诊所的研究已经有不少成果,但对以培养生态文明法律人才为环境法诊所教学目标,对其教学内容、教学手段进行改革探索尚属于新的领域,需要大胆创新。生态文明的总目标是使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的最优化和良性运行,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反映的是人类处理自身活动与自然界关系的进步程度,是人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人类正确处理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相互关系时所追求的目标,也是支配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界关系的一种价值理念。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的现代法律人才。由于我国传统法学教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 不利于学生法学创新能力的培养,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因此,改革环境法学教育,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环境法学教育的改革应当以培养生态文明法律新型人才为目标,为我国创建生态文明社会目标奠定基础,环境法学诊所式互动教学改革有助于完善环境资源法学学科体系;有利于丰富教学授课形式;有利于大学生参与保护环境的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态文明道德观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学生能力的培养优化校园环境,创建“绿色大学”。

三、环境法诊所式互动教学改革若干问题的探讨

(一)环境法学教材的选择

环境法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环境法学者在近些年来纷纷著书立说,编著了大量环境法学教材,为丰富环境法学内容做出了贡献。纵观这些成果,各有千秋,从不同侧面反映环境法学内容特色。鉴于这些诸多教材,教师应该根据各高校地方特色选择教材。在教学准备阶段选定教材并不意味着不参考其他教材内容。环境法学专业授课教师应当拥有多部环境法学教材,了解每部教材的特点,吸收每部教材的精华部分。在授课中,以所选的教材为主线,并融入其他教材精华的内容。如,金瑞林教授于1999年主编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程》,主要针对自考生的特点,撰写教材具有体系严谨,内容丰富、系统化和适用性等特点。如,教材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中相关生态规律在环境法中的应用,经济学原理的介绍,对法学学生理解生态学、法学基础论理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突出突显了环境法学交叉学科的特点,像这些基本理论观点应当介绍给学生,以扩大学生的视野。

另外,根据所选定教材,在教学中还应当不断补充新内容,因为环境法立法活动比较活跃,新法的出台,旧法的修改赋予了环境法这门学科的活力,这就要求在教学中不断的补充新法内容。如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8年2月修改,在教授中,就不能按照旧法的内容教授给学生,而应该就水法修改的目的和立法的意图及其修改的主要内容及时讲授给学生,让学生了解最新的环境法立法动态,获取新鲜知识,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让学生有更深刻的理解。

(二)环境法教学大纲的设计

教学大纲内容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主要内容、案例分析和思考问题等、在环境法课程大纲设计时首先要明确环境法学教学目的,以培养生态文明建设人才为目标、以基本理论知识为基础,通过教学,让学生在掌握环境法基础理论知识的同时,适当了解前沿性理论问题,扩大知识范围,拓宽视野,开拓新思维,以便在实践中为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服务。其主要内容有: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特征;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律责任等。

(三)环境法学诊所式互动教学课件的制作

多媒体教学应用与教改创新的结合,是一种新型思维能力的训练, 是一种先进、超前意识的强化,从而使多媒体的教学应用更有创造性, 更有实用价值。多媒体教学,特别适合知识更新和随时在教学中增补学术前沿的内容。多媒体教材的增删修改、更新知识,教师可以自行完成,甚至学生也可以参与。多媒体使教师以学生为中心, 进行主动教育的主导意识进一步增强, 教学中许多僵化、陈旧的东西也会受到冲击和更新。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教学手段的更新。首先是利用多媒体课件授课,扩大教师讲授的知识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同时,学生可以拷贝课件,以备课后复习,减少课堂记笔记的时间,让学生更多地参与教学互动的过程,提高听课质量。此外,在授课之初,将教师的email 提供给学生。遇到有关环境法的疑难问题,可以及时与教师沟通。此外,教师给学生提供有关环境法的论坛、案例分析和文献的网址,让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充实自己。环境法学多媒体制作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环境法课件外观设计。环境法课件制作中,每片的文字不宜过多,应当高度提炼和概括,以便幻灯片播放时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学生深刻的印象,以避免学生忙于读取大量的文字而产生疲劳感,甚至忽略老师的讲解内容。但对于关键性词语还应著有英文解释,以便学生及时掌握专业术语的英文表达。同时,课件中还应当适当加入形象生动的画面以加深学生对课件内容的印象。比如在环境法学的课件制作中,采用图片展示多样化的环境问题,激发学生学好环境法学这门课程的热情。当然,这些图片大多来源现实生活中的真是照片。如:在介绍噪声污染问题时,加入刺耳的噪声,以便学生对噪声有更直观的感受。

环境法课件内容设计。为了让学生对本节课所学内容一目了然,上课开始应当将本节课学习的主要内容、拟将解决的问题给学生呈现出来,让学生明确该课时内的学习任务,然后再逐一具体展示其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每小节的环境法学的教学课件内容应当包括:教学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实践环节和思考问题等内容。在实践环境中,根据课程需要,适当加入影像资料,如野生动物救助行动或有关环境纠纷的疑难案例,让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基于电子教案教学便于修改、传输信息量大的特点,教师还不断的对自己的教学内容进行修改,予以充实,以提高教学效率。

(四)环境法学诊所式互动教学案例选择

案例教学法, 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打破以教师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 通过分析各种案例来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学方法。[3]法律诊所教学方法是建立在真实的案件背景材料和真实的当事人基础之上。学生通过办理真实案件,可参与案件的全部过程和细节,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的判断力、职业责任心,,并可深切理解法律和律师的社会角色。

在环境法教学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在理论讲解中穿插经典案例、在课上或课外讨论开放性案例、错判或改判的案例、适当模拟一些有一定情节的案例。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主要有:宪法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包括污染法制法、资源保护法)、环境管理行政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等。这些法的特点是内容丰富、条文多,掌握起来特别困难,如果单纯的给学生介绍有关法条内容学生会很被动,不感兴趣。因此,在学习中不断加入相关案例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收集有关大气、水、噪声、固废、放射性等污染方面的典型案例,提出相关的法律问题,让学生去找法律依据,同时提出处理结论。学生要想做到这点,就必须去查阅相关的法律,无形中就会掌握本来需要死记硬背的知识。例如,讲述《水污染防治法》时,我们列举了案例:前进化工厂和惠林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其排污浓度均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两个工厂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1999年5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院抢救后脱险,受害人为此支付医疗费86000元。经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其排污均无异常(达标排放),排放方式亦未违法。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并应12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费 86000元,每个工厂 43000元,两工厂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上述内容给学生提出了相应的问题:环保部门的处理决定包括哪些内容?环保部门处理决定是否正确?该案件如何正确处理?并说明理由;环境行政责任与环境民事责任的区别是什么?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学生必须到《民法通则》、《行政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条文中去寻找依据,要求学生给出自己的处理结果,然后再和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比较,找出不足之处。实践表明,这种教学方式能充分的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五)改革传统的考核方式,注重学生能力的考察

高校素质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对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检验环境法教学目的是否达到,不仅仅是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更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进行环境法案件的分析与讨论,学以致用。开卷或闭卷考试是传统的应试教育下的考核方式,它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只有注重提高学生能力的考核方式才能体现素质教育的特点,因此,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查方式。如在即将结课之前,可以给学生一个综合性的复杂案例,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分别代表原告受害居民律师、被告建设单位或排污单位律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几个学生组成法庭工作人员,包括审判长、陪审团和法警等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查阅相关的环境政策和法律资料,为代表方申辩。在课堂上展现一场激烈的环境法纠纷案的审判现场。这样既锻炼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又提高他们利用所学知识进行维权的能力。同时也大大提高学生对该门课程学习的积极性。这种方式不仅能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能锻炼他们的口才,为将来从事相关的工作打下基础。值得注意的是,关键是引导学生在论证自己观点的正确性方面下功夫,力求使论据充分、论点成立,其次,在庭审结束之时,教师可引导学生讨论我国的环境法现状,并提出当前立法的不完善之处和改善的途径。当然,在平时的授课中都可以运用这种方式,教师在期末时为各个学生打一综合的分数。实践证明,这种考核形式能有效避免“高分低能”现象的发生。


【作者简介】
韩利琳,女,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环境法硕士生导师。


【注释】
[1]专著:李傲著,互动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4.9
[2]专著,李傲著,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经验,2005.6
[3]论文:伦小文等,环境法教学的实践初探,《科技咨询导报》 2007.No 18
[4]论文:董秀珍,王益民,环境法教育在环境专业中的课程地位,《唐山学院学报》2006 年03 月
[5]论文:陈咏梅,以培养能力为中心的法学教学改革与探索,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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