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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首付被骗,表见代理终获赔偿

发布日期:2010-05-24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是几个案件是前后判决的买房诈骗首付款的系列案件,原告都属于购买一个楼盘,通过苏州某房产中介公司买的所谓“直接更名房”,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上海某房产中介的销售经理的合同诈骗案件,一度中止审理,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历时将近两年多,有一个案件在今年四月份才正式履行完毕。
 200510月份到20065月份,苏州本地房产公司有一批烂尾楼以包销的方式通过上海某房屋中介公司销售,后来上海公司在包销期结束前全部通过公司内部人员认购的方式买下这批三十几套房子,派驻苏州的上海公司销售经理以该批房屋系本公司直接更名房的方式与苏州某中介公司合作,约定分成利润比例,开始收受苏州购房人的首付款,后来除给中介公司的分成外,首付款被上海公司销售经理挥霍一空,最终也因为合同诈骗被判刑10年。购房人不得已起诉上海销售公司和中介,首付款损失都不同程度的得到补偿。
 
  回顾这些案件,吸取的教训还是比较深刻的,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购房前最好直接同开发商直接签订合同,审查其销售许可等拥有合法出售的相关证件。2、不要相信所谓的“直接更名房”的说法。直接更名房早已为国家明令禁止属于炒楼花的违法行为,极易出现纠纷。3.、购房前一定要尽到审查义务,看房产的两证是否齐全,共有人是否都同意出卖等一些基本的条件。4、如果通过中介买房尽量找一些大的规范的中介机构,保留好证据。很多中介操作不规范,一旦出现问题,人去楼空,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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