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区分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实用面积异同

发布日期:2010-07-25    作者:110网律师
关于“面积”有故事   销售面积这一说法只是一种开发企业或购房者的习惯叫法,在合同用语中并无此一词,也就是说,平时广告、售楼书中的楼价,均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而“建筑面积” 是包括了公共分摊面积和实得建筑面积的。
  即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实得建筑面积”就是人们俗称的“实用面积”。它是“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的余额。
  业主直接可利用的面积称为“使用面积”,俗称“地砖面积”。它是在实用面积的基础上扣除了柱体、墙体等占用空间的建筑物后的一个内容空间的概念。
  实用面积最科学
  许多业内人士认为,楼盘以实得建筑面积来计价更为科学,因为客户得到的实惠应是决定价格的最重要因素,且这种做法能很好地激励开发商节约成本、精打细算。
  公摊面积有蛊惑
  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公摊面积大有文章,现行公摊面积主要包括楼梯、电梯、过道、首层大堂等,有的楼盘公摊面积还包括了水房、电房、保安亭等配套设施的分摊。
  而后者比前者在名义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实际价格要高得多。对于公共分摊面积的处理,目前尚无准确法律规范出台,这一问题,购房者不应小觑之。
  未雨绸缪莫自忧
  业主作为非专业人士,在购房及签订购房合同时,有许多问题细节不易搞清楚。建议大家不如花点小钱买个“放心”。委托律师行作为代理,代为办理各种手续,或许能作出许多更为明智的选择。别忘了,法制社会律师还有避免打官司的作用。同时也提醒业主,切莫将 “地砖面积”等同于实得建筑面积,否则您的房子一定变“小”,此乃自己计算失误之故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南康黄律师
江西赣州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