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发布日期:2010-09-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提出损害赔偿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提醒大家的是:离婚的损害赔偿制度和离婚时的夫妻财产分割并无必然联系,它是一项单独的损害赔偿金,所以当无过错一方主张在财产分割时要求法院有所倾斜照顾的时候,同时还可以提起单独的损害赔偿诉求。
相关法律问题
- 请问大家:离婚诉讼中,被告如何向原告提过错损害赔偿请求? 5个回答15
- 什么样的离婚案件会牵扯到精神损害赔偿 9个回答0
- 都什么情况下要付给“精神损害赔偿”? 2个回答0
-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什么? 1个回答5
- 离婚的损害赔偿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